區議員屬於《港區國安法》中所指的「公職人員」
早前有傳區議員亦將要宣誓,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今日表示,政府已就此展開研究,將區議員宣誓安排納入《宣誓及聲明條例》中。
曾國衞到立法會出席《施政報告》致謝動議辯論環節時表示,政府將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預料農曆新年後可將草案提交立法會審議。
曾國衞指區議員屬「公職人員」,亦須宣誓。資料圖片
曾國衞提到社會各界都要求規範區議員宣誓,他指當局認為區議員屬於《港區國安法》中所指的「公職人員」,所以今次修例中亦會將區議員的宣誓安排納入修訂範圍中。
曾國衞表示,有關條例修訂方向包括列明公職人員具體宣誓要求、監誓人安排及違反誓言的法律後果。曾國衞又透露正檢討現有的選舉制度及安排,包括研究境外投票及設置特別輪候隊。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選管會關於去年區議會選舉的報告書。
工聯會的黃國。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工聯會議員黃國關注,政府會否考慮日後在大灣區港人集中居住的地區設立投票站。委員會主席、新民黨議員黎棟國說,根據現行法律,投票需要在香港「境內」進行,但何謂「境內」可以有很多不同演繹,外國不少地方都容許選民在領土以外的地方投票。
經民聯議員梁美芬認為,在大灣區以外的內地城市設立投票點,需要很審慎處理,因為內地與香港的政治文化不同,香港進行選舉不能影響內地。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指出,在內地設立投票站,涉及很多法律、實際操作等問題,亦要研究如何與內地配合,需要謹慎地詳細考慮,當局會不斷思考更多措施和安排,便利內地港人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