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黨組書記、董事長鬍問鳴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胡問鳴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胡問鳴出生於1957年,曾先後在中國航空工業集團、中國兵器工業集團、中國船舶工業集團、中國船舶重工集團任職,2019年8月從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位置上退休。他還是第十八屆中紀委委員。
2020年5月12日,即退休後不到一年,胡問鳴被查。2021年開年第一個工作日被開除黨籍、取消退休待遇。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通報,經查——
胡問鳴喪失信仰,背離初心,黨性缺失,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
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打高爾夫球、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安排下屬單位支付應由其個人支付的費用;
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幹部錄用晉陞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縱容默許家屬在私營企業掛名取酬、利用其職務影響謀取利益,違規購買住房、佔用公車,搞權色、錢色交易;
違規安排下屬企業投資股票,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風險;
公權私用,在工程承攬、業務合作、資產收購等方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徇私舞弊,濫用職權,造成國有公司資產重大損失。
通報稱,胡問鳴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應予嚴肅處理。
同日,被最高檢決定逮捕的還有青海原副省長文國棟。
文國棟出生於1968年8月,西寧人。曾任玉樹州委書記、海西州委書記,2020年7月晉陞副省長,9月即到紀委主動投案。
今年1月4日,文國棟被雙開。中紀委通報稱,文國棟喪失黨的理想信念宗旨,對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敷衍了事、另搞一套,甚至「靠煤吃煤」,與不法私營企業主搞利益交換,充當非法採煤的「保護傘」,致使祁連山南麓青海境內木里礦區非法採煤問題整而未治、禁而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