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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批評有人混淆視聽惡意攻擊港台 籲停止政治抹黑

香港電台

記協批評有人混淆視聽惡意攻擊港台 籲停止政治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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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批評有人混淆視聽惡意攻擊港台 籲停止政治抹黑

2021年01月26日 16:56 最後更新:17:20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十分關注近日針對港台新聞部就佐敦受限區域報道的指控。記協指出,有人利用內容爭議攻擊傳媒,甚至質疑報道含政治動機,行為不負責任及罔顧事實。

記協重申,新聞工作者忠誠地履行第四權天職,任何惡意指控,絕非文明社會所能接受,呼籲有關人士立即停止政治抹黑。

記協說,港台的報道內容提及「記者獲發的物資袋,有5包即食麵、一袋通心粉、4罐罐頭及一盒粟米粒,而賓館未有罐頭刀及煮食工具提供」,但有人稱政府派發的罐頭全是易拉罐,指控港台報道內容失實。

記協指出,報道內容是否失實誤導,公眾可循其他傳媒報道、政府公布等自行判斷,而政府官方社交平台帖文亦確認,當日派發的罐頭中,有8成是「拉環」設計,並非全為易拉罐。

記協擔心有人利用報道內容爭議作為大肆攻擊傳媒可信度及新聞專業的「彈藥」,混淆公眾視聽,強調任何人惡意對傳媒發動攻擊、抹黑、企圖令傳媒噤聲,都會對言論自由及新聞自由造成侵害,必須立即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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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企圖殺警案 黃振強出庭稱需時確認證物獲准退庭

2024年04月26日 09:57 最後更新:10:10

多人涉嫌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提出檢控,案件在高等法院第四日審訊,調查本案的警員繼續作供,他由去年5月起曾與本案同謀者、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會面約10次。

證人確認到收押所會面時有一定程序,包括放低個人財物、手機等,亦要經過安檢,等候懲教署人員安排等,而調查報告記錄的他出入收押所時間,亦包括這些既定程序。庭上亦提到本案第七被告劉佩凝是在2019年12月9日,即黃振強被捕後翌日,由外地回港後於機場被捕。

警員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黃振強出庭,控方表示,黃振強要確認多項證據,包括在他電話中擷取,涉及多個Telegram戶口的通訊紀錄,內容冗長,檢閱需時約6小時,因此建議黃振強宣誓後退庭,先處理相關事宜。控方又說,由黃振強先確認證據可以節省傳召至少4名證人,加快他證供的流暢性。在辯方不反對下,法官接納控方建議。

戴粗黑框眼鏡、身穿深灰色西裝、同色長褲、黑裇衫的黃振強宣誓後,確認自己在民陣遊行當日被捕,之後警方在他身上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庭上展示的其中一個手機版面,黃振強確認是他的手機。

除了劉佩凝,本案其餘六名男被告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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