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圳客戶端•深圳新聞網2021年3月1日訊(深圳特區報首席記者 解樹森)今天開始,我市恢復「限外」,外地車早晚高峰期間禁止上路行駛,違法車輛處300元罰款,記3分。
據介紹,工作日7∶00-9∶00和17∶30-19∶30,非深圳市核發機動車號牌載客汽車禁止上路行駛,進出口岸及機場的可按交警指定道路行駛不受限制,具體道路可在深圳交警官方網站查詢。外地小汽車每個月可通過深圳交警微信公眾號等渠道申請一次免限行,需提前申請,出行當天不可申請。對運送危重病人、救助危難的外地號牌車輛違反限行規定的,車輛所有人、駕駛人於24小時內申報,經核實的不予處罰。
值得注意的是,成功申報後,外地車需嚴格按照申請的日期上路行駛,未按照申請日期行駛的依然會被處以300元記3分的處罰。每月一次可以「沖禁令」並不意味著申請後每個月都有效,而是當月申請當月有效,下個月如果仍有需要,應再次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