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官接納被告有悔意及有改過的決心。

2019年11月理大校園遭示威者佔據,當中兩名中學生報稱不適召救護車要求送院,警員到場要求他們出示身份證,二人涉訛稱沒有攜帶,卻被揭發把身份證藏在鞋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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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兩名學生各被控提供虛假資料意圖誤導警員罪,其中18歲鄭啟駿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認罪,今被判感化18個月。

前年理大衝突過後,一片凌亂。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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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官鄭念慈接納被告有悔意及有改過的決心,已有深刻反省,明白當時盲從他人說話是錯誤的,被告承諾會奉公守法,認為判感化為合適的處理方法,下令被告未來在學習、交友上,均須遵從感化官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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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被告分別是18歲鄭啟駿及16歲李佳豪,同被控於前年11月21日在尖沙嘴康達徑尖東救護站的救護車內訛稱當時沒有身分證明文件,企圖誤導警務人員。李否認控罪,案件將於4月23日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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