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母憶述她在親父及繼母結婚前,曾講明:「如果大家磨合唔到,你地兩個可以搬出去住,但唔可以帶啲細路仔走」。
5歲女童在2018年疑遭親父及繼母虐待致死,女童的親父及繼母否認謀殺罪,繼外婆則否認4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女童的親祖母今出庭在屏風後作供,她形容女童生前「不嬲好熱情」,為人有主見、聽話、倔強,「我講嘅嘢佢百分之百都會做,好少反駁嘅」,她亦指女童親父一直「好錫」女童,女童亦聽親父的話。而親父脾氣比較暴躁,親父及繼母「對小朋友好嚴」,她亦曾目睹親父以手掌打子女手板及腳板數下,但當時認為可以接受,「做爸爸嘅,打落去力度有限囉」,故沒有出手阻止。
女童的親祖母供稱,女童親父(29歲)與前妻M誕下8歲男童X與5歲女童,繼母(30歲)則與其前夫育有女童Y,而M在2013年搬離親祖母的家,及後親祖母不時帶兩兄妹(X與Z)外出跟M見面,但沒有告知親父,繼母帶同Y搬入親祖母的家不足一年,期間親祖母負責照顧X、Y、Z,親祖母指X、Y、Z相處良好,親父及繼母對待子女與其他正常家庭無別,親父及繼母「返工、放工、返屋企睇小朋友功課、溫下書」。
親祖母憶述在2016年尾,其二兒子A在家中聽到X的哭泣聲,X又說:「好痛!唔好打」,A遂看到親父掌摑X耳光,A上前阻止親父,二人發生爭執,親祖母便上前調停二人,X當時面上有紅印,下唇亦有流血。親祖母亦曾親眼目睹親父及繼母,命令X及Z長時間罰企罰抄等體罰情況。親祖母憶述她在親父及繼母結婚前,曾講明:「如果大家磨合唔到,你地兩個可以搬出去住,但唔可以帶啲細路仔走」。
親祖母指自己及後與繼母相處融洽,「有傾偈有行街」,繼母亦從來沒有投訴X、Y、Z。而親父與繼母帶同X、Y、Z在2017年8月搬離親祖母家,當時親父向親祖母說,由於親祖母在2009年已離婚,屬於單親家庭,而他們「想俾小朋友一個完整家庭」,故決定遷出親祖母寓所。親祖母供稱:「佢搬走個時我好嬲,因為完全無商量嘅餘地,突然就話幾時要搬走」,故一怒之下向親父指:「既然你咁樣,我哋以後就唔好來往啦!」,又刪除了WhatsApp及Wechat的應用程式,親祖母只能以電話聯絡親父,但親父一直不接聽其電話,直至親祖母報警後,親父才答應會以後會接聽她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