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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法律狀況變更 臨時居留許可遭取消

澳門事

因重要法律狀況變更 臨時居留許可遭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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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重要法律狀況變更 臨時居留許可遭取消

2021年04月08日 10:18 最後更新:10:22

2010年11月3日,甲以設立兩公司在澳門經營“推介娛樂場幸運博彩或其他方式的博彩”業務之重大投資為依據獲批臨時居留許可,並惠及其配偶乙。其後該臨時居留許可分別於2013年12月18日及2016年11月29日獲批續期,利害關係人的臨時居留許可有效期至2019年11月3日。然而在2017年,甲向貿促局申請發出《確認聲明》時,該局發現甲所持有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博彩中介人准照已於2013年10月16日失效,即具重要性的法律狀況出現變更,且未能接受另一投資項目作為可獲考慮的新法律狀況,從而認定上訴人沒有維持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重大投資。經濟財政司司長於2019年8月13日作出批示,決定取消利害關係人的臨時居留許可。上訴人對該司長批示向中級法院提起司法上訴。中級法院合議庭裁判上訴不成立,維持被訴行為。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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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不服中級法院的裁判,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認為存在事實前提的錯誤,及違反善意原則。

終審法院對案件作出審理。合議庭認為根據第3/2005號行政法規《投資者、管理人員及具特別資格技術人員臨時居留制度》第18條規定,上訴人沒有在臨時居留期間維持行政機關批准其臨時居留許可時所考慮的重要法律狀況,沒有持續經營博彩業務,沒有繼續作出對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利的重大投資,亦沒有在法定期間內就有關法律狀況的變更作出通知或提出合理解釋,因而導致其居留許可被取消。上訴人提出的有關事實前提錯誤的上訴理由不成立。

另外,合議庭指出行政當局的行為和被上訴裁判並未違反善意原則。

綜上所述,合議庭裁定司法裁判的上訴敗訴。

參閱終審法院第180/2020號案的合議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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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情通告──提防假冒鏡湖醫院訂貨詐騙 司警局籲商戶核實收款免被騙

2024年05月07日 16:53 最後更新:18:01

司警局近日先後接獲本澳某書店及醫藥公司負責人檢舉,分別指收到騙徒假扮“鏡湖醫院職員”來電,並表示欲向有關店鋪訂購大量書籍或醫療器材,過程中騙徒曾發送貨款的“轉賬截圖”,以增加店主促成交易的信心。隨後,騙徒再要求店主協助向指定的“供應商”匯款訂購銷售範圍以外的貨物,例如要求書店代訂消毒水,並表示店主可從中賺取差價,且再次發送貨款的“轉賬截圖”,聲稱已向店主支付貨款。惟兩名店主翻查銀行記錄後,發現有關款項由始至終沒有到賬,從而識破騙局。

澳門政府新聞局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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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本澳曾先後出現以偽造銀行轉賬截圖誘使商戶進行墊支代訂“佛跳牆”、紅酒、牛肉罐頭、傢俱等騙案,司警局反詐騙協調中心再次呼籲各行各業商戶必須提高警惕,如接獲類似電話,應先循可靠途徑核實求證,尤其收到任何匯款截圖,應先求證有關款項是否已到賬,以防不法之徒伺機詐騙金錢。

提防假冒鏡湖醫院訂貨詐騙 ,司警局籲商戶核實收款免被騙。澳門政府新聞局圖片

提防假冒鏡湖醫院訂貨詐騙 ,司警局籲商戶核實收款免被騙。澳門政府新聞局圖片

如有懷疑,可使用司警局“反詐程式”查詢風險指數或上報資料,又或致電司警局防詐騙查詢熱線88007777 及報案熱線993 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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