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個公共屋邨2015年被揭食水含鉛超標,政府其後召開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總結水務署、房委會、承建商等「集體失職」,2名三判商在委員會上涉嫌作假證供以及欺詐承建商被控5罪。經審訊後,法官陳永豪今午於區域法院指當年行業認知不足,舉證時各有各說,極之混亂,不能斷定三判商當年知悉焊料含鉛,故裁定2名三判商所有罪名不成立。

莫海光。

莫海光。

被告61歲永興水喉渠務工程公司負責人莫海光,及57歲恆利工程公司負責人蕭健煌,共被控2項宣誓下作假證供罪,即在食水含鉛超標調查委員會中,分別故意作虛假的關鍵陳述。莫海光另被控2項欺詐罪,蕭健煌則被控1項欺詐罪,分別被控於2008年8月至2012年7月,就部分屋邨水喉工程欺詐承建商有利建築有限公司。

蕭健煌。

蕭健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