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呼籲市民「遇電騙即收綫」。
警方各部門於上月「防騙月」期間拘捕70名涉及不同類型騙案的疑犯,當中有騙徒開設聲稱經營派對房間的公司,並招攬傀儡以虛假資料申請大量信用卡,繼而瘋狂「碌卡」消費8500萬元,傀儡紛紛拖欠卡數或破產,警方調查後拘捕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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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高級警司林焯豪表示,上月展開了兩次行動,其中一次聯合五大總區人員於上月18日至30日進行,揭發騙徒在社交媒體聲稱售賣流行電玩、優質食材及禁區通行證,但以電子支付方式收款後不發貨,更將買家列為黑名單,令他們無法再聯絡,人員不久拘捕多名骨幹。
警方呼籲市民「遇電騙即收綫」。
除了拘捕行動外,林指警方舉辦的「網『樂』安全比賽2020/21」,有450間中小學共逾1.2萬人參與,反應熱烈,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有出席該典禮頒發獎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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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罪案調查科(偽鈔、支援及情報)署理高級警司曾雅詩指出,有本地求職詐騙集團聘請70名家庭主婦及待業女子,其間游說她們投資黃金,騙取300萬元,人員上月拘捕6人。她續稱,警務處副處長(行動)蕭澤頤上月中主持「銀行員工嘉許禮」,表揚多位及時阻止騙案的銀行職員。
毒品調查科(財富調查)高級警司鄭麗淇透露,有詐騙集團開設報稱經營派對房間的公司,並設立信用卡商戶戶口,繼而招攬傀儡使用虛假文件,向不同銀行申請信用卡,騙徒其後在派對房間不斷「碌卡」,消費高達8500萬元,收益轉帳至騙徒個人戶口,傀儡紛紛拖欠卡數或破產,使發卡銀行蒙受損失,人員上月拘捕2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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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九龍總區重案組總督察莫子威亦指,人員上月偵破16宗電騙案,包括假冒官員及「猜猜我是誰」騙案,行動中拘捕11人,涉款1.3億元。
警方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警方早前接獲一宗電話騙案的舉報,52歲的報案人指於今年3月30日接獲一名自稱內地公安人員的電話,訛稱其牽涉一宗內地洗黑錢案件,其後一名自稱警務人員的女子接觸報案人,要求報案人交出銀行資料,報案人感覺有詐隨後報警。
警方調查後於4月17日以「企圖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冒充警務人員」罪拘捕了一名24歲報稱侍應的本地女子,共牽涉6宗騙案,涉款約615萬港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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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偵緝督察何嘉怡表示,該名24歲女子接觸52歲受害人,並且向受害人展示一張偽造的香港警察委任證及要求受害人簽署一份保密協議,以增加受害人對其信任。期間,該名24歲女子給予一部手提電話給受害人,並且要求受害人將自己的電話資料包括銀行戶口轉移至該部電話之上,以便稍後盗取受害人戶口內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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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人感到懷疑,在瀏覽警隊網上資訊後聯絡反詐騙協調中心後,揭發案件並成功阻止自己蒙受損失。警方隨後於上水區拘捕該名24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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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警區科技及財富罪案隊接手調查,經過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再揭發被捕人涉及另外5單手法相似的案件,其在案中角色均為假冒警察接觸受害人,並提供手提電話給受害人藉以盜取受害人銀行戶口內的金錢。該6宗案件牽涉的受害人包括1男4女,年齡由22歲至67歲。
該名24歲被捕女子被暫控6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以及1項冒警罪,將會於19號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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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提醒市民,尤其是年青人,任何人如觸犯香港法例第二百一十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最高刑罰為監禁十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高度關注電話騙案,並呼籲市民如收到任何人的電話,用不同藉口索取金錢或個人資料,請緊記提高警覺,切勿輕易相信陌生人,另外對於不明來歷的網址或者電話應用程式,亦不可輕易下載。
若懷疑遇到騙案,可隨時致電警方防騙易熱線18222查詢或直接打999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