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0日,在輿論中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金錢豹外逃」事件又出現了最新消息: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相關人員被立案調查、3隻金錢豹4月19日上午已外逃……

此次事件,不止暴露了園區管理不當,也讓人對事後的應急措施提出質疑。有法律人士表示,猛獸出逃,及時提醒公眾注意安全,是動物園不可推卸的責任。無論是動物外逃,還是園區不報、謊報的行為,都可能構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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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在輿論中鬧得沸沸揚揚的「杭州金錢豹外逃」事件又出現了最新消息: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相關人員被立案調查、3隻金錢豹4月19日上午已外逃……

媒體拍攝的第二隻外逃豹子。視頻截圖。

回顧「豹出沒」事件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致歉聲明。

媒體拍攝的第二隻外逃豹子。視頻截圖。

金錢豹外逃時間公佈

近日,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的「金錢豹外逃事件」連佔熱搜。

5月10日中午,富陽市政府發佈了最新消息:杭州市公安局富陽區分局依法對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有限公司相關人員因「金錢豹外逃事件」涉嫌犯罪立案調查,5月10日,依法對公司法定代表人、總經理張德全等五人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下午17點,杭州方面舉行野生動物世界金錢豹外逃事件新聞發佈會,杭州市副市長王宏通報,三隻金錢豹4月19日上午10:00就已經外逃。

會上通報,金錢豹逃逸之後,杭州野生動物世界沒有上報也沒有對外公佈,存在嚴重的瞞報行為。

5月7日,在追問下,杭州野生動物世界動物管理部的負責人承認,4月19日10時許,兩名飼養員打掃衛生時沒有按照規範,三隻亞成體的金錢豹逃逸。隨後,公司開會討論,稱如果上報將影響五一流量,要求園內所有人禁止對外上報。

消息一出,公眾反響熱烈:

回顧「豹出沒」事件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的「豹出沒」事件,要從5月6日,群眾報警稱發現疑似豹子的貓科動物開始。

最先遇到豹子並拍下照片的,是杭州市轉塘街道龍門坎村的茶農祝師傅。祝師傅說,5月1日下午1時許,他到茶山上去幹活,正準備站定歇息,結果看到了「豹子」。

6日下午,轄區轉塘派出所相關工作人員向媒體證實了此事,此前他們已派工作人員前往現場搜尋。當天,西湖森林公安也在轉塘龍門坎附近尋找了一上午,但沒有發現豹子的蹤跡。

7日晚,杭州市富陽區金苑山莊小區附近又出現疑似豹子的身影。

8日上午,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發佈關園公告稱,「園區發生安全問題需及時處理和維護,故暫停開放。」公告中並未明確提及豹子出逃一事。不久,該動物園刪除閉園公告。

在輿論關注下,隨後,隨著富陽官方發佈的一紙通告,鬧得沸沸揚揚的「豹出沒」事件終於落定——確定群眾報警的5月7日晚現身富陽某小區的豹子,為杭州野生動物世界三隻出逃金錢豹之一。

杭州野生動物世界致歉聲明。

「瞞豹」引質疑

從避而不談到承認,從發公告閉園到刪除公告,涉事動物園幾次前後矛盾的操作,令公眾一臉懵,甚至對官方公信力產生了質疑:這是管理失當?還是企圖矇混過關?

同樣是在8日,富陽官方通報後不久,杭州野生動物世界發佈致歉聲明。聲明稱,前期因考慮到出逃的未成年金錢豹攻擊性較弱,擔心事件公佈會引起恐慌,未及時公佈有關信息。

然而從評論來看,公眾對這一聲明並不買賬。當日下午,有媒體發佈消息稱,從搜救隊員處得到消息,第二隻豹子已經被發現,但被狗「咬死了」,且網路流傳多段多隻狗圍咬豹子的短視頻。

很快,「富陽發佈」進行了闢謠,稱5月8日17時許,在富陽區銀湖街道金苑山莊旁邊山林發現並成功麻醉捕獲一隻從杭州野生動物世界逃脫的未成年金錢豹,隨後又發佈消息稱,被麻醉捕獲的第二隻豹子正在蘇醒中。

此後,網友再次指出,媒體拍攝到第二隻外逃豹子後掌疑斷裂缺失,傷口有明顯血跡未做包紮。杭州富陽宣傳部工作人員回應,不存在腳斷的情況,金錢豹是健康的,具體以官方公告為準。

網友的反應表示,這一回應不足以讓人信服

「金錢豹外逃事件」涉嫌犯罪

從已披露的細節來看,猛獸出逃,園方瞞報,不止消耗了公眾的信任,為公眾帶來恐慌,也為動物本身的捕捉、施救帶來難度,對國家保護動物造成傷害。從法律的角度來說,園方的一系列操作已經涉嫌犯罪。

「根據《動物園管理規範》的行業標準,發生兇猛動物逃逸出籠時,相關人員應立即報告,啟動應急響應預案。」上海普世萬聯律師事務所律師徐昂表示,“及時提醒公眾注意安全,是動物園不可推卸的責任。”

律師表示,根據《安全生產法》相關規定:作為生產經營單位的園區主要負責人負有報告義務。如因瞞報導致抓捕豹子的搜索範圍和搜索難度加大,進而導致嚴重後果的,可能構成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

我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條規定了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發生後,負有報告職責的人員不報或者謊報事故情況,貽誤事故搶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除了瞞報情況,目前第三隻豹子還在逃,不可知的危險仍然存在。

北京德翔律師事務所主任、北京市律協民法專委會副主任安翔進一步指出,「動物園作為經營單位,因自己的過失導致野獸逃逸,出現動物傷人的事情,需承擔法律責任。」

安翔表示,就民事責任來說,《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八條規定,動物園的動物造成他人損害的,動物園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從刑事責任而言,如果逃逸動物造成嚴重的人員傷亡,動物園還有可能承擔重大責任事故罪,被判處刑罰。

來源:中國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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