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人民檢察院13日通報稱:近日,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成員孫贇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受賄、貪污、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案提起公訴;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郭志宏作出逮捕決定;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施洪甲作出逮捕決定。
據通報,近日,雲南省人民政府原副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成員孫贇(正廳級)涉嫌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文山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文山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孫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文山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孫贇在擔任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濫用職權,違反決策程序違規決策,造成國有公司嚴重損失,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利用擔任雲南省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向國家工作人員關係密切的人行賄,情節特別嚴重。依法應當以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貪污罪、對有影響力的人行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郭志宏(正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近日,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郭志宏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施洪甲(正廳級)涉嫌受賄、濫用職權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雲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對施洪甲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