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藥房集團轄下的5間公司,因供應及管有已應用虛假商品說明的消毒酒精作銷售用途,違反《商品說明條例》,今日(14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被判罰款7,000元至3.1萬元。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海關去年2月接獲舉報,指屯門區內有藥房懷疑售賣附有虛假成分說明的消毒酒精。海關其後派員試購該款標示為「75%乙醇」及「1公升」的消毒酒精,並把樣本送往政府化驗所化驗。化驗報告顯示,該款消毒酒精的乙醇成分及實際容量與產品說明不符,違反《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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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新冠肺炎疫情發展,海關自去年2月27日起開展代號「守護者」的全港性防疫產品巡查執法行動,以確保市面出售的防疫產品符合相關條例。行動將會持續進行,如發現涉嫌違規情況,會立即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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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掃蕩旺角通菜街售買冒牌貨攤檔,又搗破一間倉庫,檢獲一批冒牌手袋、皮具和首飾,估計市值約210萬元。
海關早前進行巡查期間,發現旺角有固定小販攤檔售賣懷疑冒牌物品。經調查後,海關人員周三(24日)採取執法行動,掃蕩17個位於通菜街的固定小販攤檔,以及附近一間樓上冒牌物品貯存倉庫,檢獲約4900件懷疑冒牌物品,包括手袋、皮具和首飾。
行動中,海關拘捕兩名分別37歲及45歲的女子。
海關表示會繼續嚴厲打擊各類售賣冒牌物品活動,全力保障消費者權益。資料圖片
海關表示,內地勞動節黃金周將至,當局會繼續在假期前及其間加強巡查和執法,嚴厲打擊各類售賣冒牌物品活動,全力保障消費者權益。
海關提醒消費者應光顧信譽良好的店鋪,如有懷疑,應先向有關商標持有人或其代理商查詢。商戶於採購物品時亦應小心謹慎,售賣冒牌物品屬嚴重罪行,須負上刑責。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任何人銷售或為售賣用途而管有冒牌物品,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5年。
海關檢獲一批冒牌手袋、皮具和首飾,估計市值約210萬元。(政府新聞處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