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凍結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間公司於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李家超。資料圖片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時表示,由於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不便評論事件,但指對於維護國家安全,當局一直依法辦事,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她又指,按照國安法,可凍結有合理理由懷疑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財產,並指政府履行國家安全職責非常認真及嚴謹。她亦指,留意到有西方媒體以此攻擊本港金融中心地位,強調本港的地位不會因此削弱地位,反而更為鞏固,重申沒有人可利用金融體系進行政府行為,意圖危害國家及本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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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有指當局不會批准六四集會,她回應則指,不會就揣測報導作回應。被問到出席六四集會以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違反港區國安法時,她則指,有制度決定是否合法及批准相關集會,難以就特定情境作回應。她指,目前在限聚令下,傳媒的提問是強人所難,並指需視乎證據及當事人的意圖等作判斷,最終亦需交由法庭進行法律詮釋。
林鄭強調本港的地位不會因此削弱地位,反而更為鞏固。資料圖片
林鄭:金融中心地位未有削弱 維護國安需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