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34歲男子因襲擊3名正在執行職務的控煙酒督察及妨礙公職人員執行職務,今日(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4天即時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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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他亦因違例吸煙及未有在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分別被罰款1,500元以及5,000元。
男子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14天即時監禁。資料圖片
有關案件發生於2020年9月9日。當日控煙酒督察在旺角始創中心向該名干犯吸煙罪行的男子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時,被其襲擊。該名男子其後被警方拘捕並落案控以有關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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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日,2021年錄得共兩宗襲擊控煙酒督察的案件。自2007年起,共有102宗個案,而在86名被判襲擊控煙酒督察罪名成立的人士中,24人被判即時入獄,當中最高判刑為即時監禁4個月。
西九龍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一名時任懲教助理23年醉酒鬧事掌摑警員後被控襲警,認罪被判12個月感化令,現時已被停職。
36歲被告、時任二級懲教助理的吳海威,23年在銅鑼灣一座商廈醉酒鬧事,並出手掌摑到場調查的男警員,他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東區裁判法院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被告一直有主動接受精神治療,他受酒精影響、一時衝動下犯案,考慮到被告初犯、主動認罪,判處感化令,提醒被告要好好聽從感化官指示,尤其要改善飲酒問題。
案情指,被告去年5月在銅鑼灣耀華街的商廈內6個不同樓層尋找酒吧不果,返回大廈地下要求保安使酒吧開門,被告其後向接報到場警員大喊大叫,脫去自己上衣後又掌摑警員臉,警員推開被告並拿出警棍防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