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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排期11月開審 控方將傳召21名證人作供

香港電台

六四集會案排期11月開審 控方將傳召21名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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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四集會案排期11月開審 控方將傳召21名證人作供

2021年06月11日 18:41 最後更新:19:20

去年六四集會案,20名民主派人士分別涉嫌煽惑他人參與、參與或舉行未經批准集結,案件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法官決定押後案件至7月23日再提訊,預計9月9日處理答辯,案件審訊排期在11月1日開審,預計審10日。

法官高勁修表示,2名被告何秀蘭及楊森預計會認罪,8名被告包括李卓人、蔡耀昌、梁錦威、趙恩來、鄒幸彤、梁國華、胡志偉及何桂藍,預計不會認罪,其餘被告則未決定答辯意向。

控方表示,會傳召21名證人作供,包括15名警員,亦會播放網上片段。

相關案件有4名被告早前已認罪,並由法官陳廣池判刑,控方申請將今次案件由同一法官處理,部分辯方代表律師反對,法官聽完雙方陳詞後,認為無需要安排同一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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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 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6:50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 83000元賄款,以轉介瑪嘉烈醫院的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早前承認一項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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