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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食進海魚後懷疑中「雪卡毒」入院 情況穩定

香港電台

兩男女食進海魚後懷疑中「雪卡毒」入院 情況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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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男女食進海魚後懷疑中「雪卡毒」入院 情況穩定

2021年06月15日 20:56 最後更新:21:20

衞生防護中心正調查一宗懷疑「雪卡毒」中毒個案,涉及一名56歲男子及一名45歲女子,他們於昨日端午節在家晚膳期間進食海魚,約半小時至一小時後出現嘔吐、腹瀉、口腔及四肢麻痺等「雪卡毒」中毒病徵,兩人同日到博愛醫院急症室求醫,入院接受治療,現時情況穩定。

初步調查顯示,涉事的魚昨日購自元朗大橋街市一魚檔。衞生署已通知食物環境衞生署有關事件,調查仍在繼續。

發言人說,大部分雪卡毒素中毒人士都會痊癒,不會對健康帶來長遠後遺症,但攝取過多毒素可影響循環及神經系統。此外,煮食不能將毒素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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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龍小隊企圖殺警案 黃振強出庭稱需時確認證物獲准退庭

2024年04月26日 09:57 最後更新:10:30

多人涉嫌策劃在2019年12月8日民陣遊行中放置炸彈及槍殺警員,律政司首次引用《反恐條例》提出檢控,案件在高等法院第四日審訊,調查本案的警員繼續作供,他由去年5月起曾與本案同謀者、污點證人、「屠龍小隊」隊長黃振強會面約10次。

證人確認到收押所會面時有一定程序,包括放低個人財物、手機等,亦要經過安檢,等候懲教署人員安排等,而調查報告記錄的他出入收押所時間,亦包括這些既定程序。庭上亦提到本案第七被告劉佩凝是在2019年12月9日,即黃振強被捕後翌日,由外地回港後於機場被捕。

警員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黃振強出庭,控方表示,黃振強要確認多項證據,包括在他電話中擷取,涉及多個Telegram戶口的通訊紀錄,內容冗長,檢閱需時約6小時,因此建議黃振強宣誓後退庭,先處理相關事宜。控方又說,由黃振強先確認證據可以節省傳召至少4名證人,加快他證供的流暢性。在辯方不反對下,法官接納控方建議。

戴粗黑框眼鏡、身穿深灰色西裝、同色長褲、黑裇衫的黃振強宣誓後,確認自己在民陣遊行當日被捕,之後警方在他身上檢獲兩部手提電話,庭上展示的其中一個手機版面,黃振強確認是他的手機。

除了劉佩凝,本案其餘六名男被告分別為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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