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尾隨14歲少女拖梯間非禮 送貨員判囚2年9個月

社會事

尾隨14歲少女拖梯間非禮 送貨員判囚2年9個月
社會事

社會事

尾隨14歲少女拖梯間非禮 送貨員判囚2年9個月

2021年06月18日 12:10 最後更新:12:20

被告的行為對受害者造成很大影響。

送貨員去年3月尾隨兩名女子進入大廈升降機,先是站在2人背後伸手入褲自慰,其後讓其中一名14歲女童引路至後樓梯的垃圾房,乘機強吻及撫摸其胸部。幸好鄰居聽聞嘈吵聲往查看,女童才被解救。他早前承認非禮及意圖犯可被逮捕罪行而遊蕩2罪,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年9個月。練錦鴻法官直斥被告存心欺騙不疑有詐的事主,如果案發時不是有人聽到女童的呼叫,被告可能會做出更不堪想像的惡行。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判詞指,現年26歲被告謝俊昇當日於14歲的事主X回家途中,趁對方不疑有詐將其拖到少人的後樓梯,以武力制服後對她上下其手、強吻10到20秒,甚至作口頭恐嚇。練官認為本案嚴重之處在於X乃未成年少女,被告的行為對未成長的人有很大影響,導致她回家乘升降機時會留下不可磨滅的陰影,對陌生人有戒心。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練官續指,法例是要保障未成年人不受其他掠食者的凌辱,以及令有歪念干犯相同罪行的人有所警惕。判刑必須對當事人及其家人有交代,讓他們受不公義對待的怨氣稍為有所渲洩。而被告並非初犯,2013年曾因誘使一名13歲女童回家拍裸露片段及非禮而被定罪,獲判入勞教中心。

因被告2次的性罪行案件均涉及未成年人,法庭特別要求索取心理、精神、背景報告,報告則指被告並無病理原因犯案,他向感化官解釋犯案乃受到壓力所致,故練官認為沒有任何特別寬大的減刑理由。考慮到被告認罪,就非禮罪酌情扣減刑期至監禁32個月,另一遊蕩罪則判囚1個月,兩項刑期分期執行,總刑期為33個月。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指,報告顯示被告沒有戀童傾向,相信重犯的機會低,他因與未婚妻的壓力而犯案,但選擇認罪免卻受害人出庭作供。被告原在另一宗盜竊案擔保侯查期間干犯本案,但該盜竊案已獲撤控。

案情指,去年3月27日傍晚7時許,事主X運動後回到居住的平田邨某座,戴眼鏡及口罩的被告尾隨X及另一女子入升降機。X到達住所樓層時,被告向X詢問垃圾房的位置。X以為被告是新住客,便帶他往後樓梯垃圾房。被告這時突然抓緊X肩膊,X雖大聲呼救卻遭被告捂口,又被恐嚇會以刀𠝹花臉。

被告其後不理X掙扎,拉低雙方口罩強吻X嘴數十秒,又隔褲摸X臀部,且伸手入X衣服內摸臀及捏她胸部。後因鄰居聞聲趕至,被告才逃去。警方及後翻看閉路電視片段,發現被告尾隨X與另一名女子進入升降機後,站在X後面伸手入褲自摸下體,又以手提電話對着兩女的雙腿。而被告非禮X前,更被拍到在商場尾隨另外2名穿背心的女子,疑似用電話拍攝2人。閉路電視並拍到被告右臂有紋身。被告事後被捕,警方檢取了其電話及電腦等後,發現被告曾瀏覽關於街頭偷拍裙底照、及另外5宗非禮案的新聞。

被告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年9個月。資料圖片

被告今於西九龍法院被判囚2年9個月。資料圖片

往下看更多文章

29歲男網紅涉強姦非禮最少6人潛逃落馬洲落網 59歲母同被捕料有更多受害人

2024年04月20日 21:05 最後更新:23:41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警方圖片

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