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新蒲崗發生電騙案,一名在新蒲崗寧遠街10號一便利店任職的64歲姓姚的女子,接獲一名「男上司」的來電,要求她將約23萬港元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帳戶,姚女不虞有詐,按指示存入款項後才覺不妥,懷疑受騙報警。
警方表示,昨日下午5時52分接獲該名姓姚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一名男子電話,對方自稱為姚的上司,要求姚轉帳。
警員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社會事
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
新蒲崗發生電騙案,一名在新蒲崗寧遠街10號一便利店任職的64歲姓姚的女子,接獲一名「男上司」的來電,要求她將約23萬港元存入兩個本地銀行帳戶,姚女不虞有詐,按指示存入款項後才覺不妥,懷疑受騙報警。
警方表示,昨日下午5時52分接獲該名姓姚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一名男子電話,對方自稱為姚的上司,要求姚轉帳。
警員經初步調查,案件列作「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交由黃大仙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警方於19日在深水埗區拘捕該名32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付款而離去。
警方今年一至三月期間分別接獲7名的士司機報案,指一名男子於乘車期間,向司機聲稱欲與其兌換零錢,並會提供薄酬,惟當司機在抵達目的地時將零錢交予該名男子後,該名男子便下車逃去。涉案款項約1萬2千元。
深水埗警區情報組及刑事調查隊探員經深入調查及情報分析後,相信這些案件的疑犯為同一人。人員迅速鎖定該名男子身份,並於3月19日在深水埗區拘捕該名32歲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及不付款而離去。
被捕男子已被暫控兩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案件將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現由深水埗警區刑事調查隊第十隊跟進。
警方呼籲的士司機應提高警覺,切勿貪圖小便宜,以免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