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前毒品調查科男警余俊鑫於2017年至2018年間,相約6名未成年女網友,並趁見面時加以侵犯,甚至在公園迫誘女童性交。他早前一共承認非法性交等8罪,今年1月被判囚46個月。律政司提出刑期覆核上訴,高等法院上訴庭今指判刑過輕,並引述其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今改判被告監禁5年。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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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3位法官副庭長麥機智、法官彭偉昌及法官薛偉成指,原審法官判刑時有原則性犯錯,判刑過輕。法庭引述被告心理報告,指他重犯機會屬中等至高,案件涉及多名陌生女童,又曾透過社交媒體結識女童,建議他繼續接受心理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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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發於2018年2月,余俊鑫於Instagram接觸3名11歲至12歲女童,並聘任她們為兼職女友。同年5月4日,3人凌晨1時許於天水圍某停車場梯間與被告會面,並為被告口交手淫等。數日後其中一名女童母親發現女兒援交,揭發案件。而被告保釋期間,在其智能電話內揭發同案其他控罪,包括2017年底始,秀茂坪某屋邨梯間及黃大仙某公園,5度非禮另外4名16歲以下女童,和跟2名女童非法性交等。
一名29歲本地男子涉嫌與多宗性罪行案件有關,被警方拘捕,他的59歲母親亦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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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高度重視近日社交媒體等平台上有報道指,該名男子懷疑以欺詐或脅迫手段,誘使多名本地年輕女子進行性行為。至今有6名本地女子報案,警方相信實際受害人數會更多。
警方星期四晚接觸到案中受害人,數小時後,在落馬洲管制站截獲嫌疑人,相信他因東窗事發畏罪潛逃,企圖離開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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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涉嫌在2017年至今年在自置住所和租住單位,迫使本地女子進行性行為和猥褻行為,過程中有人可能偷拍或強迫拍攝,報案的6名女子年齡介乎18至25歲,案發時年齡17至24歲,暫時未有未成年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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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電視節目報道,本港一名KOL懷疑性侵多名少女,報道接獲多名女受害人求助,指一名曾犯非禮案的紋身男子,在出獄後改名化身寵物KOL,他涉誘騙女子至家中懷疑性侵,更疑曾偷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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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男子晚上被黑布蒙頭,鎖上手扣,押上警方私家車,離開灣仔警署接受進一步調查。警方指,該男子涉嫌「強姦」、「以威脅或恐嚇手段促使非法性行為」、「窺淫」及「非禮」被捕,稍後被落案起訴,下星期一在粉嶺裁判法院提堂。調查亦顯示,他的母親與其中一宗案件有關,涉嫌「盜竊」,在19日被捕。
警方呼籲本案其他受害人,致電24小時熱線電話5966 7815,又強調所有報案資料保密,會盡力徹查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