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防護中心表示,一名居於屯門恒順園第六座的36歲女子,本月十二日前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本月十九日經泰國曼谷返抵香港,首次檢測時,樣本對新冠病毒呈陰性,而她抵港後第三天的檢測樣本結果,就呈初步陽性,並帶有L452R變異病毒株,她被列作輸入個案。
由於這名女患者,於六月三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期間在港居住,當局晚上將屯門恒順園第六座,列為「受限區域」,大廈居民要強制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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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防護中心表示,一名居於屯門恒順園第六座的36歲女子,本月十二日前往阿拉伯聯合酋長國迪拜,本月十九日經泰國曼谷返抵香港,首次檢測時,樣本對新冠病毒呈陰性,而她抵港後第三天的檢測樣本結果,就呈初步陽性,並帶有L452R變異病毒株,她被列作輸入個案。
由於這名女患者,於六月三十日至七月十二日期間在港居住,當局晚上將屯門恒順園第六座,列為「受限區域」,大廈居民要強制檢測。
警方在上水及粉嶺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拘捕4人,他們涉嫌駕駛未有登記車輛、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及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全部人獲准保釋,6月上旬再向警方報到。
警方表示,被捕4人,包括兩名本地男子、一名內地男子及一名本地女子,年齡介乎26至66歲。涉案的4部電動單車正被扣查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1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