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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真槍元件修例 將於11月1日生效

社會事

規管真槍元件修例 將於11月1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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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管真槍元件修例 將於11月1日生效

2021年07月23日 12:08 最後更新:12:11

《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相關規例生效後,指定的火器(即真槍)元件,包括身管、槍膛、子彈輪、槍架、槍身、機匣、槍閂、槍栓,以及槍膛尾部用作容載發射的壓力之其他裝置,即屬《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槍械」定義的範圍內。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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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士如於有關規例生效前已管有有關真槍元件,必須於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警務處處長提交相關的牌照申請。相關人士如欲處置該真槍元件,亦可於今年10月31日前授權警務處處長接收和處置該真槍元件,或向持牌的槍械經營人/射擊會/個別人士交出該真槍元件。

《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於今年11月1日生效。資料圖片

逾期辦理者,有機會違反《火器及彈藥條例》(第238章)下的「無牌管有槍械或彈藥」罪,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第6級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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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珮帆:本港槍械管制十分嚴謹 料此次檢獲大批真槍子彈屬個別案件

2024年04月26日 20:33 最後更新:22:24

警方早前拘捕一名男子,檢獲大批真槍及子彈,初步調查相信無用作犯案。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認為本港在槍械等火器的管制上十分嚴謹,過去確有不法之徒利用法律對「槍械」定義漏洞,將槍械原件分拆,再散裝運到香港後再組裝,以逃避法律規管。為此,港府向立法會提交《2021年火器及彈藥(槍械宣布)(修訂)規例》,將指定的重要火器(即真槍)元件清晰列出為《火器及彈藥條例》所指的「槍械」,已經堵塞了有關漏洞。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立法會議員葛珮帆。

葛珮帆指出,今次個案警方相信涉案者是一名槍械愛好及收藏者,其對槍械有深厚認識,故必定有途徑從海外購置,她相信今次是個別案件。

她亦相信警方及海關會加強情報收集及抽查,堵截非法槍械流入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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