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強調,至今都不認為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錯誤決定。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香港電台英文節目,節目主持人重提《路透社》獲得的一段錄音,當中載錄她在2019年與商界代表的閉門會面中,提到自己是爆發反修例運動的原因,作為行政長官犯下不可原諒過錯,如果有選擇會寧願第一時間辭職以示歉意。對於此項「舊事」,林鄭月娥在電台節目中表達不滿,指這是閉門會議時的談話內容,媒體不應該報道這種場合的內容,事件反映傳媒的誠信和道德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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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強調,至今都不認為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錯誤決定。
主持人認為,對話涉及公眾利益,關乎透明度,林鄭月娥回應,公開錄音揭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問題,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材料,她現在對傳媒的工作有更好的理解。主持人又指出公開談話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聞言笑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林鄭月娥:「那是個閉門會議,我不是說閉門會議說的是謊話,但公開錄音顯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它是由一些在場的人提供給媒體。)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東西。(為何不應?你是關乎公眾利益的人,這是關於透明度。)我現時更了解媒體運作。(當我們獲發一些東西)不查證?(它是個錄音,它不是非法,以我所知沒有犯法。)也許需要在此基礎上引入一項法律。」
林鄭月娥強調,至今都不認為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錯誤決定,只是解說工作有不足,她說會就此承擔責任。但林鄭月娥說,當局在《逃犯條例》修訂二讀通過後,已「撤回或暫緩」修例,做法與2003年擱置基本法23條立法一樣,反問為何之後的暴力事件仍然持續。
主持人認為,對話涉及公眾利益,關乎透明度,林鄭月娥回應,公開錄音揭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問題,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材料,她現在對傳媒的工作有更好的理解。主持人又指出公開談話錄音內容並不違法,林鄭月娥聞言笑指或許有需要就相關情況立法。
林鄭月娥不滿傳媒公開閉門談話的錄音,表示或會立法規管報道方式。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那是個閉門會議,我不是說閉門會議說的是謊話,但公開錄音顯示了一些媒體的誠信及道德。(它是由一些在場的人提供給媒體。)媒體不應報道那種方式得來的東西。(為何不應?你是關乎公眾利益的人,這是關於透明度。)我現時更了解媒體運作。(當我們獲發一些東西)不查證?(它是個錄音,它不是非法,以我所知沒有犯法。)也許需要在此基礎上引入一項法律。」
林鄭月娥強調,至今都不認為推動修訂逃犯條例是錯誤決定,只是解說工作有不足,她說會就此承擔責任。但林鄭月娥說,當局在《逃犯條例》修訂二讀通過後,已「撤回或暫緩」修例,做法與2003年擱置基本法23條立法一樣,反問為何之後的暴力事件仍然持續。
前行政長官林鄭月娥位於金鐘太古廣場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在2023/2024年度的經常開支修訂預算約為917萬港元,較上一年度的約695萬元經常開支,增加逾3成。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就《財政預算案》回覆立法會議員書面提問時表示,經常開支包括員工薪酬及與員工有關連的開支286萬元,涉及一名高級私人助理、一名助理文書主任、一名私人司機,以及一名協助處理日常接待等職務的職員。另外,租金及相關開支為567萬元,其他日常運作開支64萬元。
署方表示,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會為前任行政長官提供行政支援,包括安排活動、處理信件和查詢,以及執行一般行政工作。林鄭月娥在過去兩年,以前任行政長官身份出席超過700次推廣或禮節性活動。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行政署又表示,位於堅尼地道28號的前任行政長官辦公室只能供最多三位前任行政長官使用,沒有額外地方可作設立第四位前任行政長官的辦公室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