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7月2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佈消息:黑龍江省委巡視組原正廳級巡視專員於寶國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於寶國是黑龍江本地幹部,他早年在哈爾濱電工學院工作,後來長期在黑龍江省委組織部任職,其後歷任綏化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大慶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黑龍江省委巡視組正廳級巡視專員等職。經查,於寶國違反政治紀律,串供並偽造證據,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紀律,利用職權及職務上的影響違規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錢款;違反工作紀律,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職務晉陞、工程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紀檢監察機構對於寶國的批評頗為嚴厲:於寶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政治上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工作上違背組織原則,擅權妄為;經濟上貪斂錢財,搞權錢交易,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值得注意的是,有關部門專門提到:於寶國有嚴重的擅權妄為行為。腐敗官員往往不僅有經濟問題,在政治上也會腐化墮落,於寶國的案例也是如此。正是因為於寶國不能恪盡職守,謹慎運用權力,才導其貪慾不斷放大,造成惡劣的後果。領導幹部只有將權力運用為人民服務的事業上,才能行穩致遠。
於寶國的案例還有一個看點:巡視系統的問題幹部被查,說明反腐沒有禁區,「燈下黑」的情況絕不會被容忍。近年來,已有多名負責巡視工作的官員落馬。2020年10月16日,海南省委巡視組原組長曹晶被查。2021年1月15日,湖北省委巡視組原副組長黃學軍落馬。今年3月16日,廣東省委巡視組原組長周世明被開除黨籍。經查,周世明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規兼職取酬,明知子女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未予糾正;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機構證照辦理、藥品銷售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從事巡視工作的領導幹部,必須首先保證自己的清廉。巡視組成員的身份不是「護身符」。知法犯法、大肆破壞公共利益、觸犯黨紀國法,必然受到嚴厲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