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政府今日起向首批合資格市民發放首輪2千元消費券

香港電台

政府今日起向首批合資格市民發放首輪2千元消費券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政府今日起向首批合資格市民發放首輪2千元消費券

2021年08月01日 07:43 最後更新:08:00

政府5千元消費券計劃,首批合資格人士今日起可獲發放首輪2千元。

使用Tap&Go、支付寶及WeChat Pay HK登記的市民,消費券會直接存入帳戶;如果使用八達通,就要到港鐵站的公共交通費用補貼領取站、便利店,或透過手機應用程式領取。每期消費券需於3個月內領取,如果市民未有在3個月限期內領取該期消費券,將被視作放棄該消費券。

政府說,一般而言,消費券適用於接受有關支付平台作付款方式的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例如零售店、街市攤檔、百貨公司和食肆等,但原則上,不適用於稅款等政府收費,以及水費和電費等公用事業收費。

使用Tap&Go、支付寶及WeChat Pay HK登記的市民,首期發放的2千元消費券使用有效期為5個月,第二期最快在10月發放的3千元消費券,有效期則為3個月,未使用的消費券餘額將在有效期後自動失效;至於八達通,消費券會以儲值額形式存入卡內,所以沒有使用期限,第二期和第三期將分別獲發2千元和1千元,如果登記人在獲發放首期消費券起計7個月內的「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少於4千元,將不會獲發放第三期消費券。

往下看更多文章

一名男子涉3宗電話騙案明日提堂

2024年04月28日 21:53 最後更新:22:30

一名21歲男子涉嫌與3宗電話騙案有關,已被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金額共約15萬7千港元及6萬元人民幣。

警方表示,接獲一名84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聲稱為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報案人繳交約4萬元保釋金,騙徒其後到報案人在深水埗長沙灣道的家中交收現金款項,報案人聯絡家人及經求證後懷疑受騙,於是報案。

警方調查後前日在牛頭角坪石邨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亦發現被捕男子以同樣手法欺騙另外兩名分別84歲女子及74歲女子,兩名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但羞於向其家人求證事件而未有報案。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