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研香港成員 姜建強

香港的政治爭議持續不斷,導致社會撕裂嚴重。由違法佔中開始至修例風波,反對派勢力煽動青少年上街,阻礙社會正常運作,更甚者大肆破壞公共設施,無視法治精神,法律界更被指過度政治化,以及傾向反對派立場;作為有著極大社會影響力的大律師公會,將「政治化」的風氣帶入法律界,更是直接助長了反對的氣焰。香港大律師公會曾在2019年7月1日立法會發生衝擊事件後,發聲明指「我們的社會,包括數以百萬計於過去數星期和平遊行的人士,均十分珍視及熱誠地捍衛我們的法治」,有為暴力示威者開脫之嫌疑;而政治背景為前英國自由民主黨牛津巿議員的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更多次公開抺黑《港區國安法》的政治化行為,讓大律師公會淪為政治性質的團體。香港律師會將於今年8月底進行的換屆選舉,應以此為鑒,勿步其後塵。
 
法律界不應被捲入政治風波
法律界被多次被垢病將「法律政治化」,歸根究底的原因是部分法律界人士及其關聯團體,長期參與反對派勢力發起社會運動,如違法佔中、旺暴、反修例等等,甚至成為其骨幹力量;與此同時在處理有政治背景的案件時,則帶有明顯的政治傾向。
 
大律師公會與香港律師會為香港法律界的專業團體,負責監管大律師與律師事務及其操守行為。因此筆者應為,香港律師會的換屆選舉,應擺脫法律界「政治化」陰霾,避免將換屆選舉變成「政治化選舉」,候選人不應以政治立場行先,而導致律師會被捲入政治風波,損害香港法律界從業員乃至整個法律界堅定不移,不偏不倚的專業形象。
 
事實上香港律師會營運至今已有141年,多年來能完善處理法律界內的問題,維護業界及公眾利益,著實難能可貴。律師會應秉持著其自律性、自發性地遵守業界的規則,切密將強烈的政治意識帶入律師會,讓其淪政治團體。試問當律師會以政治為主導時,是否有足夠自我監察的能力,同時能保障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
 

香港律師會作為具有法定職能的專業團體,更必須警惕「泛政治化」的情況,淪為第二個「政治化」的大律師公會,甚至與國內終止聯繫,最終只會損及法律專業從業員甚至香港未來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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