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案中的「香港故事」成員李宇軒及法律助理陳梓華承認控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指2020 年 7 月 29 日至 30 日,李和Luke de Pulford 等人在 Telegram 上討論了重光團隊如何協助 IPAC 和日本議會對華聯盟(“JPAC”)。

李宇軒。

李宇軒。

李更協助將 JPAC 的資料從日文翻譯成英文。 Luke de Pulford的要求,李為Luke de Pulford和 Shiori Yamao 安排了一次在線會議,並向她提供了其他國家與中國或香港達成的所有引渡和司法協助協議的公開清單。 為引起國際社會對《國家安全法》的實施和香港立法會延期舉行的關注,Luke de Pulford提供了一個模板,提議對那些被制裁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官員實施制裁。

2020 年 1 月至 4 月,為在日本上訴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馬格尼斯基式制裁,李向日本眾議院議員提供了法案草案。代表日本高井崇志、山添拓、井上哲士,日本重光團隊的成員張亦澄發表意見,協助山尾詩織遊說。

2020 年 7 月,李向 Shiori Yamao 發送了 2020 年 7 月 3 日的 IPAC 會議記錄日文版,內容涉及敦促日本停止與香港的司法協助協議。同月,Luke de Pulford、Bill Browder(曾在美國遊說馬格尼茨基法案)和 Shiori Yamao 討論應如何讓 IPAC 參與推動日本的馬格尼茨基法案。 《全球馬格尼茨基法案》草案於 2020 年 7 月 29 日在 JPAC 會議上提出。

2020 年 8 月,Luke de Pulford 和 Bill Browder 想與 Shiori Yamao 會面,討論日本的《馬格尼茨基法案》。 Shiori Yamao 提議與 Bill Browder 的視頻會議於 2020 年 8 月 12 日舉行。電子郵件被複製到 李、由於 李已被捕,視頻會議最終沒有舉行。

重光團隊成立於 2019 年 8 月左右,由匿名成員組成,在全球範圍內包括不同的分支機構。 它的目的包括呼籲不同國家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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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有重要時間,黎、Mark Simon 、兩被告和 劉在重光團隊的各自角色如下,劉是重光團隊的核心成員之一。 他負責在社交媒體上進行宣傳,以促進重光團隊的國際遊說。 他還指示其他成員按照黎和Mark Simon 的指示開展工作。

李是重光團隊的另一核心成員,他指示其他成員按照陳梓華傳達黎及Mark Simon的指示工作。李負責國際遊說,例如,李與外國政客建立網絡,遊說外國對中國和香港特區實施制裁和進行敵對活動,以助長陰謀。李還負責重光團隊的日本線,他是重光團隊唯一可以編輯IPAC和Antinsl.org(由李創立和管理的徵集網站),網站為重光團隊成員。 外國反對 《港區國安法》並通過聯合簽名運動要求暫停與香港特區的引渡協議。

黎智英。

黎智英。

李與其他成員在Telegram上的通信記錄,顯示李積極管理重光團隊,李是核心成員之一,建立了團隊的架構和報銷的審批規則;李負責財務,保留詳細的會計記錄,並批准成員報銷活動費用的要求;李更在英國和美國為團隊申請了商標。

劉和李都直接為重光團隊工作,由黎和Mark Simon在幕後通過陳控制。將李部署為工作領導,陳、黎及Mark Simon 沒有讓自己參與和重光團隊相關的聊天組。

李宇軒及陳梓華今判刑,高院外戒備森嚴。

李宇軒及陳梓華今判刑,高院外戒備森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