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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強姦酒醉女網友囚5及6年 官斥視受害人為性玩具

社會事

兩青年強姦酒醉女網友囚5及6年 官斥視受害人為性玩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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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青年強姦酒醉女網友囚5及6年 官斥視受害人為性玩具

2021年08月23日 18:03 最後更新:18:04

兩名青年於前年8月三度強姦酒醉的18歲女網友,早前被裁定強姦罪成。法官張慧玲批評兩名被告借事主爛醉如泥,在罔顧事主X意願的情況下,與X發生性行為,直斥二人只顧自己性享受,視X為性玩具,分別判二人監禁6年及5年。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張官首先複述案情指,兩名被告與事主首次見面,二人趁X酒醉失去知覺後帶X到辦公室輪流性交,隨後首被告王子健再帶X到時鐘酒店進行第二次性交。X體內被驗出二人精液。

張官判刑時接納二人沒有預謀犯案,但批評被告借X醉酒沒有反抗能力而與X發生性行為,而沒有用安全套可導致X懷孕或染上性病,屬加刑因素。 而X已失去反抗能力,故此沒有反抗並非求情理由。

高等法院。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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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官同意王子健及X的WeChat對話與性有關,不排除二人於酒吧有身體接觸,但王未問清楚X意願而性交,惟考慮他和盤托出曾在辦公室犯案,第一項強姦罪以3年半作量刑起點,第二項強姦罪則以4年作起點,分別因沒有使用安全套加刑一年,考慮整體量刑後共判囚6年。

而被告陳之寧當日首次與X見面,沒有任何基礎認為X對他有意思,明知在辦公室犯案不會被發現,以4年作起點,同因沒有使用安全套而加刑一年,共判囚5年。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張官引述報告指X事發後長時間避免與人相處,對事件採取迴避態度,有明顯創傷壓力後遺症。而王子健的心理學家報告指,他對罪成裁決深深不忿,有濫交情況及對性態度太開放,視X作性玩具;對受害人沒有同理心,自我中心及放縱,具中度較低的重犯機會,另有酗酒問題。而被告陳之寧的報告指他有淡化責任,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具中度重犯風險。

首被告王子健(24歲,地盤工人)被控兩項強姦罪,次被告陳之寧(23歲,文員)被控一項強姦罪,二人早前被陪審團裁定罪成。

兩名青年因強姦酒醉的女網友,於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及6年。資料圖片

兩名青年因強姦酒醉的女網友,於高等法院被判囚5年及6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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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歲女疑銅鑼灣酒店內遭強姦 警拘35歲外籍漢檢懷疑大麻煙

2024年04月25日 22:48 最後更新:04月26日 00:18

警方日前接報,指一名19歲女子懷疑在銅鑼灣怡和街一間酒店房內,被一名外籍男子強姦。經初步調查後,一名35歲外籍男子被捕,並檢獲兩支懷疑大麻煙。被捕男子涉嫌強姦及藏毒,正被扣留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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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被捕男子是利比里亞人,有香港身份證,任職工人。兩人數日前認識,並於本周二相約至怡和街一間酒店相聚,期間被捕人強姦受害人。受害人的朋友其後代為報案,案件交由灣仔警區重案組第二隊跟進。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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