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廣福道致命車禍造成2死8傷,涉案的士司機被控1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再訊,惟被告目前仍然留院未能到庭應訊。控方則引述醫生指被告或要留院至9月3日才可出院,主任裁判官蘇文隆遂押後案件至9月1日再訊,期間被告續還押警方看管。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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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歲司機莫培華被控於今年8月22日,在大埔廣福道近燈柱AE0236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NJ861的市區的士,引致鄭鈞海死亡。

被告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2年。

被告被判入獄3個月,緩刑2年。

廣福道意外現場仍堆放了致祭的鮮花。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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