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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劏房續租加幅上限過高 政府:太低或減分間單位供應

社會事

議員批劏房續租加幅上限過高 政府:太低或減分間單位供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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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批劏房續租加幅上限過高 政府:太低或減分間單位供應

2021年09月06日 17:28 最後更新:17:28

政府早前公布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措施,設4年租住權,續租加租上限訂於15%。立法會《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 (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今日繼續召開會議,多名議員關注租金加幅上限過高,另有議員批評條例中有關劏房的定義太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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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會議期間,多名議員繼續關注租金加幅上限過高。柯創盛表示,居住在劏房的市民均為基層,議價能力較低,建議將加租上限降低至10%。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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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聯會郭偉強亦指,對於議價能力低及低收入的劏房戶而言,加租上限由15%減至10%,已是最卑微的要求。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蘇偉文回應時指,若將加幅上限壓至較低的水平,或會減低業主出租單位的意欲,影響分間單位供應,對劏房租戶或會更不利。

柯創盛 (資料圖片)

柯創盛 (資料圖片)

另外,有議員批評條例中有關劏房的定義太闊。自由黨張宇人表示,政府應進一步解釋受規管單位的定義,又質疑政府的說法「搬龍門」。他認為若分間單位在條例中的定義等同劏房,則所有人的住所也可視作劏房。新民黨葉劉淑儀亦指,官員的說法與條例的定義不同,並指若一般租房亦要規管,政府將會遇到司法覆核。蘇偉文回應時則指,當局與不同界別及持份者進行溝通,又指會繼續研究各方面的理據及作出跟進。

蘇偉文指,若將加幅上限壓至較低的水平,或減低分間單位的供應。資料圖片

蘇偉文指,若將加幅上限壓至較低的水平,或減低分間單位的供應。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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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名劏房業主違規未在期限內提交租賃通知書 共罰3萬2千

2024年04月19日 18:05 最後更新:20:01

21名劏房業主因違反《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相關規定,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有關控罪,被判處罰款共32000元。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東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有關業主違返的規定,是沒有在規管租賃的租期開始後的60日內,向差餉物業估價署署長提交租賃通知書。其中2名業主分別觸犯5宗罪行,各被判處罰款40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表示,自條例生效以來,已成功檢控239宗個案,共涉及204名「劏房」業主,罰款介乎400元至18600元,合計總罰款共43萬3700元。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差餉物業估價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估價署發言人呼籲「劏房」業主,必須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署方會繼續堅決採取執法行動,打擊任何違例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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