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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重提修訂《版權條例》 邱騰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應把握機會修例

政事

擬重提修訂《版權條例》 邱騰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應把握機會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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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重提修訂《版權條例》 邱騰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應把握機會修例

2021年09月10日 14:19 最後更新:14:29

邱騰華表示,香港的知識產權落後,有多保護都不足,包括外商在港投資。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接受電視台訪問時稱,香港知識產權保障落後,隨國家「十四五」規畫,訂明香港要成為區域知識產權貿易中心,政府應該把握機會重提修訂《版權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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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表示,香港的知識產權落後,有多保護都不足,包括外商在港投資。若香港要做知識產權交易中心,沒有完善的法例,將影響人們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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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騰華又指,修改選舉制度後,創造了立法環境,政府應該把握機會修例,並強調會先做好業界諮詢,才提上立法會,目前仍未有諮詢的時間表。邱騰華重申,修例必然會保障《基本法》下的人權、自由,但同時要平衡經濟、民生、社會整體向前發展的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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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源於政府在2011年推出《版權(修訂)條例草案》,規管任何人在YouTube、facebook等所有電子傳播方式,轉播侵權作品,但被斥有礙言論及創作自由,引起社會極大反響,政府擱置條例。及後,當局於2014向立法會提交新草案,提出豁免數種類型的二次創作,如「時事評論」、「引用」等,惟截圖、翻唱、直播打機則無豁免。法案於2016年1月通過二讀,當時立法會內的泛民「拉布」3個月,經歷多次流會,時任商經局局長蘇錦樑亦曾辦四方會談,最終於2016年4月表決通過休會待續議案,有關修例在應屆立法不再推出。

邱騰華指知識產權保障落後,擬重提修訂《版權條例》。資料圖片

邱騰華指知識產權保障落後,擬重提修訂《版權條例》。資料圖片

政府就《版權條例》附屬法例展開公眾諮詢,為期兩個月。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有關市民亦需要先簽署書面聲明。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設計圖片

知識產權署助理署長許麗珊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現行的《圖書館規例》是根據字數來定義複製作品的「合理比例」,新修例摒棄「字數計算」方式,建議為「合理比例」提供一個指引,而不是一個嚴格定義,但「合理比例」為多少需要根據具體情況考慮。

許麗珊又說若複製品超過10%內容,則需按照個別具體情況和作品特性再衡量。她舉例說複印書籍時,如果只能是印10%,有關句子未必完整,因此要複印多一些。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諮詢文件建議,市民在圖書館複製版權作品時,若涉及已發表的文學、戲劇、音樂或藝術等作品,複製品不得超過10%內容。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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