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民陣召集人陳皓桓日涉及前年9月港島遊行,被加控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辯方表示,被告當時進行公民抗命,基於其精神準備認罪,裁判官鄧少雄將案件押後到下月26日,以待雙方準備案例及陳詞等。由於陳皓桓現時在囚,無申請保釋。
控方將會播放少於30分鐘的片段,但未交給辯方查看,裁判官表示,除非必須,建議辯方自行查看,不用在法庭播放,以免浪費時間。辯方表示再提訊時會準備好書面量刑陳詞,希望裁判官於下次再提訊時即日量刑,裁判官同意。
控罪指25歲的陳皓桓,於前年9月15日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明知而參與一個屬未經批准集結的公眾遊行。
特區政府強烈反對歐洲議會通過涉及香港的所謂決議,並就歐洲議會對香港作出無理指控,以及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予以強烈譴責。
發言人表示,香港特區負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根據《聯合國憲章》為基礎的國際法及國際慣例,維護國家安全是所有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很多普通法司法管轄區,例如美國、英國、加拿大、澳洲及新西蘭等西方國家及新加坡等,都制定了多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但歐洲議會對此視而不見、大放厥詞,是典型的政治霸權和虛偽的雙標。
特區政府強烈敦促歐洲議會停止誣衊抹黑、干預屬於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並應確保有關《香港國安法》及《條例》的評論公正、持平及停止作出危言聳聽的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