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記者從廣州交警獲悉,今年以來,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廣州市查獲涉酒違法行為超過1.7萬宗。其中廣州交警在上午6~11點的時段通過巡邏發現、事故處理、群眾舉報等方式,查處涉酒違法行為200多宗,這部分往往都屬於隔夜酒、宿醉的情況,部分駕駛人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酒駕。
案例:
高速公路上酣睡,原來都是「喝過酒」
今年6月21日11時30分左右,廣州交警在京港澳高速東側2178公里處巡邏時發現一輛號牌為粵S9**TL的小型客車停在應急車道,司機在駕駛室呼呼大睡。民警上前檢查時發現司機江某神情躲閃,車內隱約飄出股酒氣。民警遂對江某進行吹氣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民警對江某進行吹氣測試,其體內酒精含量為150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通訊員供圖
經了解,當天凌晨4時許,江某下夜班後從花都駕車到增城找朋友吃飯,期間喝了近2000毫升啤酒;10時許,江某獨自駕車從增城返回花都,途經京港澳高速時感到乏困,便把車停在應急車道,呼呼大睡。半個小時左右便被民警查獲。
無獨有偶,2021年7月24日廣州交警在廣澳高速查獲一宗類似的案例。上午10時許,民警在廣澳高速西側22公里處發現一輛號牌為粵G7**5E的小型轎車停在應急車道,上前檢查時發現駕駛人正在睡覺,酒氣熏人。經對其吹氣檢測,駕駛人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
根據吳某供述,他是7月23日晚上8點和朋友在南沙東涌鎮吃飯,期間他喝了6瓶啤酒,在朋友那裏睡到第二天上午才開車離開,結果開了一段路覺得很困,就在高速公路的應急車道上睡著了。
經吹氣檢測,駕駛人吳某體內酒精含量為119mg/100ml,涉嫌醉酒駕駛。通訊員供圖
數據:
今年查獲200多宗,不是隔夜醉就是宿醉
廣州交警在上午6~11點的時段通過巡邏發現、事故處理、群眾舉報等方式,查處涉酒違法行為200多宗,這部分往往都屬於隔夜酒、宿醉的情況,部分駕駛人甚至都沒意識到自己已經酒駕。
廣州交警表示,鑒定酒駕標準是血液中酒精含量20mg/100ml,醉駕標準是血液中酒精含量80mg/100ml,不管酒後是否隔夜或者休息了多長時間,只要達到標準就涉嫌酒、醉駕違法。前一天晚上喝酒的朋友,尤其是喝多或者喝得太晚的,第二天不要駕駛機動車,避免以身試險。
措施:
22時至次日凌晨6時重點查處
據了解,近日,公安部交管局部署全國公安交管部門開展酒駕醉駕集中整治行動,廣州交警在全市範圍內嚴查酒、醉駕等嚴重違法行為。據統計,今年1月1日至9月22日,廣州市查獲涉酒違法行為超過1.7萬宗。
廣州交警在重點路段檢查涉酒駕駛行為。通訊員供圖
廣州交警深入研究本地近期酒、醉駕及涉酒事故多發規律,通過數據分析排查重點隱患路段,科學分配執勤警力,以晚上22時至次日凌晨6時為重點時段,加強管控酒樓食肆、KTV、酒吧及夜宵集中區域,在重點路口、事故多發易發路段,在城市主幹道、高速出入口、國省道設卡,嚴查機動車(含摩托車)涉酒駕駛違法行為,清除交通隱患,減少酒駕亡人事故發生。
知多D:喝酒多久後能開車?
很多人中午過量飲酒後,下午雖然沒開車但夜間開車;或是晚上飲酒當晚沒開車,次日早上開車,不能就此認為萬事大吉。因血液中仍然含有大量酒精,還是有可能酒駕或醉駕,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隔餐醉」或“隔夜醉”。
那究竟喝酒多久後能開車?南方醫科大學司法鑒定中心教授馬安德教授表示,現在社會上流傳著一種「飲酒後6小時就不會查出酒精」的說法,其實並沒有科學依據。血液中酒精含量與飲酒量多少、飲酒時間、飲酒後活動、個人體質、遺傳因素等等多種因素有關。因此每個人體內的酒精分解能力不同。所以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在駕駛的前一晚盡量做到少喝酒或者不喝酒,如果前一晚喝了酒,特別是喝得比較多,第二天請盡量選擇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勿抱著僥倖心理觸碰酒駕的“高壓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