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國證監會(SEC)發佈新聞稿稱,三家中國逃亡富商郭文貴的公司因違規籌款,同意向美國市場監管機構支付5.39億美元罰款。這些公司均與遭通緝的中國外逃商人郭文貴以及前總統特朗普的原白宮首席策略師班農(Stephen Bannon)有關。

  相關的三家媒體公司分別是:GTV Media Group,Saraca Media Group,以及 Voici of Guo Media Inc,SEC指控,這三間企業向5000多名投資者非法出售了未註冊的股票和數字資產,嚴重的違反了投資者保護法。

  同樣就在不久前,美國慈善導航網站早把與郭文貴的“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標記為“低可信度組織”。“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是2018年年底在美國紐約州成立的一家政治公益型基金。在該基金網站顯示,其使命和目標是揭露在中國政治、法律、商業及金融體制中的腐敗和各種違法行為,並為此提供與之相關的人道援助,同樣該基金與前總統特朗普的原白宮首席策略師班農(Stephen Bannon)有關。

   成立之初的“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打著公益組織的名號,進行了各種捐款活動,並且郭文貴一再揚言,“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公開透明,提供給稅務機關的990報表也承諾,該組織的所有管理檔 ,財務報表和稅務檔,都可以在該組織的辦公室供公眾查閱,但美國廣播公司記者卻爆料,2019年法治基金990報表內未提供募集資金來源及去向,未列出捐款人。2019年募集超過400萬美元,工資支出不到5萬美元,其他支出34萬美元,其餘380萬美元捐款去向不明。由此可見“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才是郭文貴斂財的主力,兩年後,捐款管道遭禁止,而主席班農(Stephen Bannon)因在“We Build the Wall”項目中涉嫌挪用款項,在位於康涅狄格州韋斯特布魯克外海屬於郭文貴的遊艇上被捕,在班農(Stephen Bannon)被捕後,郭文貴連忙與班農切割關係。

  儘管郭文貴說,“法治基金”(Rule of Law Society Foundation)沒有一分錢用於私人目的,否則全家不得好死。但事實勝於雄辯,證據就在面前,也休想抵賴。據悉,時至目前,已經有受騙上當的捐款者從信用卡公司拿到法治基金的退款。




Li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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