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21日,山東省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通過遠程視頻系統,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證監會重慶監管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毛畢華受賄一案。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毛畢華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濰坊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17年5月,被告人毛畢華利用擔任中國證監會發行監管部主任科員、發行監管部發行監管處副處長、稽查局副局長,稽查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重慶監管局黨委書記、局長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直接或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在申請公開發行股票審核、案件調查等方面謀取利益。1998年11月至2020年春節前,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4734萬餘元,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毛畢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辯論意見,毛畢華進行了最後陳述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結束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群眾代表等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