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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我應驗了「黑貓白貓論」

政事

江樂士:我應驗了「黑貓白貓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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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我應驗了「黑貓白貓論」

2021年11月01日 05:30 最後更新:11:14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本月將獲頒發金紫荊星章,他接受《星島日報》專訪總結超過四十年法律生涯,認為過程愉快充滿挑戰,他憶述當年獲告知洋人在回歸後,無法升任刑事檢控專員時,曾以為事業即將走向終結,又掙扎自己應否跟隨同袍步伐選擇私人執業,更曾被邀請出任高等法院法官,他慶幸最終留效律政司實現抱負。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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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到江樂士生涯最佳時刻時,他認為難以判斷,當年在律政司刑事檢控科工作時,不少同事包括後來成為資深大律師的鄧樂勤、Gary Plowman等,並不視律政司工作為個人事業,紛紛轉為私人執業,取得成功之餘更能賺大錢。江樂士當年曾掙扎自己應否跟隨其他人步伐,最後他因為偏好公共服務,決定留效刑事檢控科,回望過去,江樂士認為當日決定正確,檢控科工作既吸引而且能讓他實現抱負。

江樂士憶述一九九四年時,獲告知洋人在回歸後無法升任刑事檢控專員,崗位會由本地華人出任,他當時以為事業即將走向終結,誰知回歸後政府對此毫不介意,認為江樂士為最佳人選,他當時便一口答應。他笑言,這正應驗了前國家領導人鄧小平名句「不管黑貓白貓,會捉老鼠就是好貓。」江樂士表示,在任刑事檢控專員十二年的時光相當重要,當時香港剛剛回歸,不少市民擔憂環境會驟變,影響普通法傳統、刑事案件疑犯權利及審訊方式,自己當時職責要確保檢控制度成功,維持普通法制度,令市民繼續相信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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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又憶述當年獲悉回歸後或無法留任,有人曾邀請他出任高等法院法官,江樂士笑說簡直如同「安慰獎」。然而任職律政司需要每三年續約一次,擔任法官則更為顯赫,薪津更高昂,職位可保障至六十五歲,其後更有退休金,回歸後前景比留任律政司明朗,身邊人紛紛勸說江樂士把握良機,可是他不為所動,不希望出任法官,他更以半鹹半淡廣東話說許多人形容他決定「黐線」,說罷哈哈大笑。江樂士解釋擔任法官生活處處受限,要謹言慎行,不可隨意發表意見,與人交往要提防,無法出席部分活動宴會,而江樂士着重更多自由去表達己見。他慶幸自己沒有出任法官,否則後來無法出任刑事檢控專員,任職長達十二年,反修例示威期間,他就無法到英法多地電視台講解香港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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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又提到,他一直享受發表政見,昔日希望在英國成為政客,加入保守黨晉身議會,惟因立場相左,江樂士反對英國加入歐盟而不被接納。他提到當年不少人反對「入歐」,認為歐盟不止是貿易組織,更是政治組織,將會奪取各國主權,控制國家內部事務。江樂士指出眼下歐盟成為了超主權實體,國家有約六成法律由歐盟訂立,涵蓋各方面領域,令民眾失望,歐盟更打算自設軍隊,他認為現已證明自己觀點正確,當年早有先見之明。他補充二○一六年脫歐公投期間,自己更有份參與組織,代表香港相關社群發表演說,游說脫歐。

談到未來,江樂士表明不會移民旅居,他畢生在此服務香港人,認為香港就是他的家(This is my home)。江樂士卸任刑事檢控專員後,生活依然沒有停步,既有在防止虐待兒童會擔任贊助人,又在港大、中大、北京中國政法大學及武漢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擔任客席教授授課,定期修編本港法律參考書《Sentencing in Hong Kong(香港案件判刑)》。江樂士閒時更會收藏各種歷史文物,值得一提的是,他更加是香港收藏家協會副主席,尤愛收藏晚清時期文物,例如官員頂戴,早前更開設個人收藏展覽。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慶幸當年留效律政司,實現個人抱負。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慶幸當年留效律政司,實現個人抱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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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CECC報告帶政治動機 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

2023年05月12日 13:12 最後更新:14:29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本周四(5月11日)發表名為「一國兩制:香港的政治犯和法治的侵蝕」(One City, Two Legal Systems: Political Prisoners and the Erosion of the Rule of Law in Hong Kong)報告,指出處理國安法案件的法官「助長破壞基本法律權利」,如陪審團審訊和無罪假定原則,「任意拘留逾千名政治犯」,「削弱香港曾受人尊崇的法治和獨立司法制度」,更列出29名國安法指定法官敦促美國政府制裁。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此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只是為了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為美國國會及報告作者帶來恥辱。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江樂士指美國CECC促制裁港國安法官是為了迎合反華分子的偏見。

CECC報告指行政長官至今最少委任了29名法官審理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但遴選過程極不透明,行政長官辦公室甚至拒絕透露大多數獲委任法官的姓名,而缺乏透明度不僅會削弱公眾對司法機構的信任,還會「破壞香港的司法獨立性」。CECC從媒體報導的國安案件,得知29名法官曾審理國安法案件,依次為陳仲衡、陳兆愷、陳嘉信、陳慶偉、陳廣池 、鄭念慈、張舉能、周家明、朱芬齡、霍兆剛、香淑嫻、關淑馨、郭偉健、林文瀚、羅德泉、李運騰、彭偉昌、彭寶琴、潘兆初、李素蘭、李義、蘇惠德、蘇文隆、司徒敬(Frank Stock )、杜麗冰、謝沈智慧、胡雅文、嚴舜儀及楊振權,促請美國政府利用《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及《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Hong Kong Human Rights and Democracy Act)所賦予的權力,對此29名法官實施制裁,以對抗「香港的民主自由受到侵蝕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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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告認為《香港國安法》「衍生出一個平行法律制度」,「削弱司法獨立」,「剝奪刑事案被告應有的基本法律權利」,而特區行政長官委任香港現任法官作為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國家安全案件,任期為一年,如指定法官有危害國家安全言行則會被終止資格。委任安排、短期任期及欠缺免職標準「與司法獨立原則相悖」,有香港律師察覺到「經常作出定罪裁決的法官會獲得晉升機會作為獎勵」,而「遵循普通法的法官職業生涯則停滯不前」,舉例有兩名法官裁定示威者無罪後被親中人士譴責,「遭調派去處理非刑事事宜」。

《香港國安法》亦授權律政司司長決定案件是否陪審團審訊,又由行政長官決定案件是否涉及國家安全,決定均不受司法覆核挑戰,截至2023年2月,並沒有一宗國安法案件是由陪審團審訊,「違背《基本法》的基本權利保障」。報告列舉出指定法官拒絕被告保釋申請、拒絕人身保護令申請、不容許案件由陪審團審訊、「裁定警方搜查及檢取的權力勝過新聞自由及私隱權」、裁定被告罪成及判囚,「懲罰和平行使言論自由、新聞自由、集會自由、公民參與權的人士」。

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批評CECC報告帶有政治動機,旨在削弱香港法治及司法制度,迎合美國反華分子的偏見,認為這份粗製濫造的報告只不過是想讓中國難堪。江樂士認為任何在香港被控刑事罪行的人士,都有權獲得公平審訊,如非證據確鑿及舉證至毫無合理疑點,都不會被判有罪;被定罪的人亦有權上訴,可見案件公正的結果可獲保障。

江樂士強調CECC想恐嚇香港法官的卑鄙企圖不會成功,而且香港法官會按司法誓言的要求,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及秉行公義。另外,香港在《2022年法治指數》中的整體排名維持高位,在全球140個國家和地區中排名第22位,領先於只排名第26位的美國。江樂士認為CECC理應表揚香港司法機構在維護法治方面所作出的巨大努力,而非以政治動機作出損害。

江樂士形容CECC報告是歪曲事實的滑稽之作,預料美國總統拜登只會把報告扔進垃圾箱。江樂士提到報告中提及的某些案件仍在法院審理階段,而報告作者藉報告提倡制裁法官來威脅司法機構,有可能犯了企圖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認為警方可就此作出調查。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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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樂士。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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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會山莊。AP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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