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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文員伸腳踢警長背不服判囚提上訴 法官下午宣判

社會事

男文員伸腳踢警長背不服判囚提上訴 法官下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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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文員伸腳踢警長背不服判囚提上訴 法官下午宣判

2021年11月16日 13:46 最後更新:13:56

去年上水遊行中一名內地遊客疑遭包圍襲擊,警方到附近掃蕩,28歲男文員趁便衣警長行落樓梯時,從後腳踢其背部,早前承認一項襲警罪,被判囚4個月。他不服刑罰提出上訴,案件今於高等法院處理,黃崇厚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後需時考慮,今日下午四時左右開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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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稱為文員的28歲聶子聰承認於2020年1月5日在上水中心二樓樓梯,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偵緝警長49151。其代表律師資深大律師潘熙引述專家報告指出,聶事後非常內疚,而聶是學習空手道的「練武之人」,堅稱當時一時衝動,看到涉案警員跑落樓梯時,不知為何會伸腳踢向警長背部。而原審主任裁判官蘇文隆判刑時亦指,聶出腳時現場已相對較為平靜,腳踢不見得大力,警長沒有受傷亦能夠回頭迅速制服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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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提到聶還柙約7周後身體情況轉差,鼻敏感每況越下引致呼吸困難,不時對周遭事物感到恐懼,有明顯的精神壓力。聶擁有大學會計學士學位,現已考獲通渠牌照,計畫移民澳洲。律政司一方則指,同類案例的案情及判刑不應與本案相提並論,而聶當時的行為有可能產生漣漪效應,或引發其他人蜂擁而至, 進一步向警方施襲。

當日大批人士在上水集結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當日大批人士在上水集結防暴警到場。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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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2019年串謀試爆土製炸彈襲警 陪審團大比數裁定罪成

2024年06月07日 21:59 最後更新:22:00

3名男子涉嫌計劃製造遙控炸彈放置到示威路障或拋入警署,2019年底在屯門某處崖邊用土製遙距引爆裝置試爆失敗後,當場被警員拘捕。其中被告關嘉耀被指負責統籌,被控「串謀導致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受審,陪審團6月7日於高院退庭商議5小時後,以6比1大比數裁定罪成。案件押後待2名同案已認罪被告一同求情判刑,期間索取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看管。

被告關嘉耀(32歲,廚師)、徐天樂(32歲,中學實驗室助理)、何健忠(45歲,電工)三人,被控於2019年11月某日至2019年12月14日期間,非法及惡意串謀其他人藉爆炸品,即能進行遙距引爆的土製無線射頻控制裝置,導致爆炸,而該等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徐天樂及何健忠早前已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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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劃已於準備階段 試爆失敗被警方當場拘捕

案情指,三名被告於2019年10月認識,關嘉耀提出軍事行動計劃襲擊警方,涉及土製爆炸裝置,關嘉耀其後開設三人Telegram群組「圍爐打飛機!」討論爆炸測試。

三人曾在群組討論買電子磅量度爆炸品的重量,又稱「磅到250g可以爆木屋」、「1kg可以爆水炮車」。

至案發前一星期左右,關嘉耀提議用「雷酸汞」襲擊警務人員,計劃將「雷酸汞」放於警方路障中,或當成手榴彈炸警署,通過遙控裝置引爆「雷酸汞」襲擊警務人員。

2019年12月10日,關嘉耀及徐天樂於屯門山景邨後山製作「雷酸汞」,整個過程歷時一小時左右,最終由關嘉耀帶走粉未成品。12月14日,關嘉耀帶同粉未成品與徐天樂及何健忠一同到小冷水山山坡頂的大石懸崖邊試圖引爆土製爆炸裝置,但告失敗。

三人下山時被警方當場拘捕,並在三人身上檢獲土製遙距引爆裝置,爆炸品粉末,頭盔,防毒面罩,戰術背心及自製盾牌等。

三人分工明確 利用專業製爆炸品、設計引爆裝置

三名被告合謀犯案分工明確,其中關嘉耀被指負責統籌,招攬具有專業知識的徐天樂及何健忠﹐並協助買工具、尋找場地測試土製遙距引爆裝置及爆炸粉末。

徐天樂在中學任職實驗室三級技術員,熟悉處理化學品程序,能接觸學校儲存的化學物品和實驗室儀器,在未經學校同意下從實驗室取出硝酸、乙醇及容器等促成試爆,他的專業知識對製作案中爆炸品十分重要。

何健忠為一名註冊電業人員,熟悉電路運作,家中亦搜出大量電池及工具,負責設計及製造土製遙距引爆裝置。

專家:炸藥曾用於二戰 可造成重大人命傷亡

根據警方爆炸品處理課的測試結果及法證化驗師的專家意見,檢獲的土製遙距引爆裝置,會點燃「雷酸汞」的起爆炸藥,釋出有毒水銀及其他化學物及造成高熱,「雷酸汞」更可配合其他殺傷力更大的「次級炸藥」引發大規模爆炸。

專家證人又指「雷酸汞」極不穩定,過往常於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使用,會因為熱力及撞擊造成爆炸,如三名被告成功製造「雷酸汞」並在人煙稠密的市區進行引爆,可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及財物損失,後果不堪設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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