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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偷割韭菜被判監半年 法院:被告有前科須重判

兩岸

廣西男偷割韭菜被判監半年 法院:被告有前科須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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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男偷割韭菜被判監半年 法院:被告有前科須重判

2021年11月25日 18:30 最後更新:23:54

廣西桂林靈川縣人民法院日前公開審理一宗盜竊案,一毛姓男子3次在一公路旁的韭菜田裡,用割禾刀偷割韭菜,再拿到縣城售賣,獲利8元(人民幣,下同,約9.6港元),法院最終判處毛男有期徒刑6個月,並罰款1,000元(約1200港元),法院解釋,由於被告早有偷竊前科,故加重處罰。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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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法院公布消息指,姓毛的被告除三次偷割韭菜售賣之外,他曾於6月15日凌晨在男一處青豆田裡,偷摘青豆去賣。而內地傳媒引述韭菜田主人說,對於田地三次被偷,仍然忿忿不平:「第一次發現的時候,覺得就是割了點韭菜,都懶得報警。但後來是真的忍無可忍了!這一兩個月來,隔三差五就有人來地裡偷菜。我每天施肥澆水,辛辛苦苦種些菜,小偷卻得寸進尺,只想著不勞而獲!」直至他報案後,當地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畫面,迅速將毛男拘捕。

網上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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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男被判刑的消息公布,引起網上討論,有網民表示,毛男賣偷來的韭菜獲利僅8元,為何會換來長達半年的監禁。對此,桂林市靈川縣人民法院回應,被告不單曾多次偷竊,還有故意傷害犯罪前科,故必須嚴厲處罰。

廣西一名男子因偷割農田中的韭菜出售被判監半年。示意圖,非涉事人

廣西一名男子因偷割農田中的韭菜出售被判監半年。示意圖,非涉事人

設計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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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員夾公仔店偷公仔被控盜竊 上午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2024年04月30日 09:13 最後更新:10:14

警方1月14日零時零分接獲一名市民報案,指一名35歲男子懷疑在青山屯利街一號的夾公仔店盜去玩偶。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初步調查後,該名男子涉嫌干犯「盜竊」罪被捕。案件交由屯門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經調查及徵詢法律意見後,該名男子已被控一項「盜竊」罪。案件將於30日上午在屯門裁判法院提堂。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屯門裁判法院。資料圖片

該名男子為一名警務人員,現已被停職。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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