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kip to Content Facebook Feature Image

簽妥聲明及查詢後被勒令退休 前公僕入稟要求推翻決定

香港電台

簽妥聲明及查詢後被勒令退休 前公僕入稟要求推翻決定
香港電台

香港電台

簽妥聲明及查詢後被勒令退休 前公僕入稟要求推翻決定

2021年11月30日 18:30 最後更新:19:30

一名前助理稅務主任在查詢簽署公務員聲明事宜後被勒令退休,他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勒令退休的決定,並以口頭聆訊方式處理司法覆核許可申請。

申請方為前助理稅務主任王秋明,答辯方為公務員事務局局長。入稟狀指,申請人自1996年起任職稅務局超過25年,稅務局今年1月要求他要簽署公務員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的聲明,他在2月向局方查詢簽署聲明的必要性及違反聲明的定義。

個案經過交涉後在8月轉介至公務員事務局,申請人在回覆局方時,亦提交簽妥的聲明,最後稅務局通知申請人要在8月底休假,在10月提早退休。

入稟狀表示,勒令退休的決定是無理,申請人已提交簽妥的聲明,局方並無原因不接受,亦認為涉及程序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局長並無解釋決定,因而提出司法覆核。

往下看更多文章

23條立法|林定國:新法例無損新聞自由 不論對政府批評多尖銳

2024年04月29日 09:07 最後更新:09:30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絕對無意、實際上亦不會對新聞自由施加任何額外不合理的限制,包括批評政府的自由,無論該些批評有多尖銳和嚴厲。新聞界只要貫徹求真、公平、客觀、不偏不倚和全面報道的最基本專業守則,毋須特別顧慮會違反法律,包括新條例中針對國安風險的規定。

林定國以「變與不變」為題在《明報》撰文,指出普通法制度是香港法治的基礎,亦是香港的獨特優勢之一,強調「不需變、不可變、不能變」是普通法法治背後的價值觀和目標,法律必須保障基本人權自由,但亦必須同時維護國家社會整體利益。

至於「能變、可變、需變的」,林定國認為是具體詳細的制度安排和法律條文,以確保因應環境轉變仍可有效落實體現普通法制度的核心價值觀和目標。新訂立的《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就是例子,法例補上國安法律的「短板」,亦充分尊重基本人權自由,沒動搖普通法法治的價值觀和目標。

你 或 有 興 趣 的 文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