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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聲稱持有梅艷芳商標 入稟控告電影公司並索償

香港電台

梅啟明聲稱持有梅艷芳商標 入稟控告電影公司並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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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啟明聲稱持有梅艷芳商標 入稟控告電影公司並索償

2021年12月03日 15:17 最後更新:15:30

已故女歌手梅艷芳兄長梅啟明入稟高等法院,控告電影製作公司安樂影片,指電影《梅艷芳》侵犯商標,要求法庭下令禁制安樂影片及相關人士侵犯商標,冒名行事,強制安樂影片向梅啟明交出所有侵犯商標物品並賠償損失。

原告為梅啟明,被告為安樂影片有限公司。入稟狀指,原告持有「梅艷芳紀念有限公司」主辦活動紀念梅艷芳,自2004年11月24日起持有「梅艷芳」及「Anita Mui」的商標,又指她生前非常知名,名字品牌名稱及連帶商標極具商業價值。

入稟狀提及,原告於2018年除夕申請了防禦商標,將商標覆蓋範圍具體化,涵蓋影音器材、文具、服裝、各項商業活動及學術活動等。

入稟狀指出,被告製作電影《梅艷芳》,上月12日於香港上映,過程、內容及宣傳品未得原告同意使用商標,誤導公眾造成原告損失,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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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男子涉3宗電話騙案明日提堂

2024年04月28日 21:53 最後更新:22:30

一名21歲男子涉嫌與3宗電話騙案有關,已被暫控3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明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涉案金額共約15萬7千港元及6萬元人民幣。

警方表示,接獲一名84歲女子報案,指早前接獲騙徒來電,對方聲稱為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被捕,要求報案人繳交約4萬元保釋金,騙徒其後到報案人在深水埗長沙灣道的家中交收現金款項,報案人聯絡家人及經求證後懷疑受騙,於是報案。

警方調查後前日在牛頭角坪石邨拘捕一名21歲本地男子,涉嫌「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警方亦發現被捕男子以同樣手法欺騙另外兩名分別84歲女子及74歲女子,兩名受害人懷疑自己受騙,但羞於向其家人求證事件而未有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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