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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停職的47歲女警長涉前年在上水少年警訊會所內,偷去警察紀念品USB及28張價值2400元的書券,被控2項盜竊罪。案件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提訊,辯方表示需時閱覽CCTV及錄影會面片段,以及索取大律師意見,申請押後至明年2月7日再訊。署理主任裁判官鄧少雄批准,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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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被告陳惠嫻被控指她於2019年12月21日,在上水圍大埔區少年警訊會所的閱讀室內,偷竊兩枝刻有「大埔區少年警訊」字樣的警察紀念品記憶棒,和8張商務印書館港幣50元書券,上述物品為女警長3943吳詠璇的財產;她亦被指於同日同地的電腦室內,偷竊20張商務印書館港幣100元書券,上述物品屬於男子羅逸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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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上頭巾步出法院的被告今日獲3人護送離開法院,其中一名女子更舉機拍攝記者。
蓋上頭巾的被告獲3人護送離開法院。陳曉欣攝
警方於2日晚接報,指1名物流公司男職員擅自駕駛公司貨車並盜去價值約港幣400萬的電子零件。
經調查後,警方於3日在旺角區展開拘捕行動,以「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藏毒」罪拘捕1名43歲男子,成功尋回失車及起回所有失物,並於車上檢獲少量懷疑冰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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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葵青警區重案組高級督察王德揚表示,一間物流公司報案指,於5月2日當日聘請一名43歲本地男子作為運輸工人,並指示該名男子用公司貨車將價值大約港幣4百萬的電子零件,由青衣一個工廠大廈運送到香港國際機場。該名男子其後未依時將貨物運到目的地,亦無將貨車歸還物流公司,涉案男子連同貨車及貨物失去聯絡。
葵青警區重案組隨即接手調查,於3日上午在旺角區鎖定失車位置,並隨即聯同旺角軍裝巡邏隊人員進行拘捕行動。警方到達現場時,疑犯嘗試開車逃離現場。警方多次發出警告後無果,隨即打爛貨車左右兩邊車窗,成功將疑犯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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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其後搜索失車,並成功起回全部電子零件,並在司機座位附近 位置,找到冰壺及少量毒品。警方隨後以「盜竊」,「未獲授權而取用運輸工具」及「藏毒」罪名拘捕疑犯,該疑犯現時正被警方扣留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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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希望提醒各物流公司在聘請僱員時做一個適當審查及詳細紀錄,特別是在運送昂貴貨物時,可考慮於貨車加裝定位系統或加派人員參與運送過程,以作監察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