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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六四集結案罪成

香港電台

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六四集結案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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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鄒幸彤何桂藍六四集結案罪成

2021年12月09日 10:10 最後更新:11:4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以及何桂藍,涉及去年的「六四集會案」,3人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罪名成立。

黎智英和鄒幸彤被控於去年6月4日,在維園噴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明知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鄒幸彤又與何桂藍被控同日同地,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的集結。

本案原有26名被告,其中16人早前已認罪,被判監禁4至10個月,羅冠聰及張崑陽已離港,其餘認罪的李卓人、蔡耀昌、梁耀忠、梁錦威及胡志偉,則還押至本月13日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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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連日打擊的士違規向7名司機發出共14張交通傳票

2024年05月05日 03:30 最後更新:03:50

警方港島總區交通部執行及管制組人員由上月26日至昨日,在中環及灣仔遊客區一帶打擊的士違規行動,重點打擊的士司機拒載等違法行為。

警員喬裝乘客,發現7名的士司機涉嫌拒載、沒有展示的士計程指示器或沒有展示的士司機證於證件架上,警員向他們發出共14張交通傳票。

另外,港島總區及西九龍總區交通部在五一黃金周前後,在區內打擊非法駕駛汽車作出租用途,拘捕三名司機。

警員喬裝乘客在網上平台,分別租用一輛私家車在本地進行接載服務,以及兩輛私家車前往珠海,收費約2200至2600元,當司機接載喬裝人員開始行程後,警員隨即表露身份,被捕三人涉嫌駕駛汽車以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及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他們獲准保釋,本月下旬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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