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3名司機沒有理會斑馬線上的行人,直接駛過斑馬線「掂行掂過」,涉嫌危險駕駛被捕。
警方留意到網上流傳一段短片,片段中有3輛私家車於周二(21日)駛近大埔汀角路近海寶花園的斑馬線時,未有讓正於斑馬線橫過馬路的行人先行。警方高度重視事件,並交由新界北總區交通部跟進調查,經過深入調查,警方於今日(12月22日)以「危險駕駛」罪拘捕3名涉案司機。
網上片段截圖
網上片段截圖
警方重申,任何人在道路上危險駕駛汽車,即屬犯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5,000元。如屬首次被定罪,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6個月;再次被定罪,則可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兩年,另外須強制修習駕駛改進課程及及記違例駕駛10分。
網上片段截圖
3架私家車駛經斑馬線時都沒有停車,讓途人先過。網上片段截圖
警方8日晚在元朗拘捕一名13歲男童,涉及危險駕駛、無牌駕駛等7宗罪名,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片段,顯示一名男童在上星期五先後兩次在元朗區駕駛一輛懷疑電單車,分別在青山公路元朗段及水車館街行駛,並在馬路及行人路上穿插。在青山公路元朗段行駛時,車上亦載有另一名男童。經調查後拘捕這名男童。
警察FB影片截圖
警方重申,危險駕駛屬嚴重交通罪行。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及停牌至少6個月。警方將會繼續加強執法,打擊道路上的嚴重交通違法行為,以確保道路暢順及保障道路使用者安全。
警察FB影片截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