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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被廉署起訴

社會事

男子涉嫌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被廉署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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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涉嫌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被廉署起訴

2023年07月12日 14:31 最後更新:14:31

廉署落案7月11日起訴一名男子,涉嫌以一項私人住宅大廈翻新工程的三成利潤,行賄大廈業主立案法團秘書,以協助一間工程承辦商取得超過7000萬元的工程合約。他獲准保釋,7月13日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待控方申請將案件轉介區域法院答辯。

廉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廉署。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廉署指,任職高級物業顧問的75歲被告,於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擔任西營盤均益大廈二期法團秘書。該法團通過決議為大廈翻新,工程顧問於2021年估算工程成本約為7800萬元。法團其後招標挑選工程承辦商,接獲標書的投標價介乎約4500萬元至1.4億元。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區域法院。資料圖片

被告涉嫌於2021年9月底至2022年8月中期間串謀其他人士,向當時的均益二期法團秘書提供一筆相等於翻新工程三成利潤的賄款,以協助該等人士取得合約。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接獲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指其合作夥伴估算該工程的成本約為7000萬元,工程利潤約為10%。該法團秘書沒有接受被告提供約為210萬元的利益,而懷疑涉案的工程承辦商亦沒有取得該翻新工程合約。

廉署。資料圖片

廉署。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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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介病人入住私家安老院涉賄賂 社署主任及業者同被判囚

2024年05月03日 16:39 最後更新:17:32

一名58歲社署助理社會工作主任,收取一名51歲私家安老院經營者83000元賄款,以轉介出院病人入住對方的安老院,兩人承認串謀使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名,判入獄8個月和6個月18天。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法官李志豪。 資料圖片

案件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裁判官李志豪判刑時表示,本案是典型的貪污案件,被告長時間持續犯案,而行賄及受賄的刑責相同,法庭須判處兩名被告即時監禁。裁判官以監禁 1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兩名被告認罪及各項求情理由,將兩人的刑期扣減。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瑪嘉烈醫院。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情指,案發時58歲被告邱俊和派駐瑪嘉烈醫院荔景大樓醫務社會服務單位,負責安排出院的年長病人入住安老院接受復康治療。他須遵守相關指引,只能提供社署註冊安老院名單予病人自行揀選安老院,不得對該名單上任何安老院表明偏好,或建議病人揀選由其家屬或私交好友營運的安老院。

資料圖片

資料圖片

同案被告51歲的被告李麗珍是樂年護老院經營者,廉署調查發現,邱俊和於2018年5月至2022年9月期間,先後安排共33名荔景大樓的出院病人入住樂年護老院,其中三分一病人的家屬指,邱俊和向他們推薦樂年護老院。而邱俊和在轉介其中14名病人入住護老院時,向李麗珍收取了83000元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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