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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張劍虹指2019年美拒向香港警方提供槍彈 黎讚特朗普「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

黎智英案

黎智英案 | 張劍虹指2019年美拒向香港警方提供槍彈 黎讚特朗普「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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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 | 張劍虹指2019年美拒向香港警方提供槍彈 黎讚特朗普「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

2024年01月23日 11:23 最後更新:01月24日 09:07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23日進行第十四天聆訊。《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第四日作供稱,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表明不會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黎當時覺得特朗普「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又表明不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又表明不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

黎親處理一人一信行動 台港《蘋果》網站刊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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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又表明不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

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又表明不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

張指黎「瞓身」支持反修例運動,參與遊行也行頭位。(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黎「瞓身」支持反修例運動,參與遊行也行頭位。(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今早張劍虹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張劍虹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仍有不少人冒寒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仍有不少人冒寒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及子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及子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控方再問及,張在「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上有何角色,張回答,黎傳訊息當天,黎因其他案件要上庭,黎希望向法庭取回護照,而因張準備成為黎的擔保人,故亦需出庭;控方打斷指是問其角色,張指當日早上沒有時間回公司,所以由黎處理整件事。

法官李運騰問,為何台灣《蘋果》網站有「一人一信救香港」報道,張指「相信台灣同事見到呢個 campaign,佢哋攞嚟登」。李官指,若張不知道就直接回答不知道,其後問及相關報道有否放在香港《蘋果》網站,張稱「我知道有」。

張指英文範本相信由Mark Simon撰寫 

控方在庭上再展示黎於 2020 年 5 月 22 日發送給張的WhatsApp訊息,當中提及「Mark」,張指所刊登的英文信件應該由黎指示 Mark Simon 撰寫,但他沒向黎確認。控方另就《蘋果》英文版提問,指黎的手機上有名為「English News」的WhatsApp群組,成員有黎智英、張劍虹、《蘋果》前動新聞平台總監張志偉、《蘋果》前副社長陳沛敏、IT部門的Connie、《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蘋果》前副總編輯蔣美紅及盧峯。

黎指示《蘋果》提供致時任美國總統信件範本  

張憶述,黎曾致電告知他打算推行「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畀美國總統、副總統制裁呢個中國」,最終於2020年5月24、25及27日共3天,於《蘋果》實體版和網上版刊載,並教導讀者設立Twitter帳戶及到《蘋果》網站複製信件範本。

張又指,黎當時指示要用網上版呼籲香港人傳簽名信予美國總統,信件範本由《蘋果》提供,讀者只需簽名,即可透Twitter、Facebook或電郵傳送予美國總統。 控方於庭上展示當時《蘋果》的頭版,標題為「一人一信救香港」,文中提及「Mr. President, please help us)」,當中有提及「Only through international pressure will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ever reconsider this disastrous course of action. (只有在國際壓力下,中國共產黨才會對其災難性的行動三思)」

張解釋,「國際壓力」是指國際上採取敵對行動,對中共施加壓力,而敵對行動則為黎所指的制裁。張指,當時黎自行安排《蘋果》同事草擬信件及設計版面。控方問及,要求美國時任總統給予甚麼幫助,張指「就係救香港,因為《國安法》要實施」。

黎指示發動「一人一信救香港」 籲美國「出手」制裁 

下午開庭,控方展示2020年5月22日黎向張發送的WhatsApp訊息,當中黎提及「請考慮蘋果日報發動一人一信救香港,我們印製一人一信救香港信封,在星期日或星期一派,每份報紙內含十個信封,之前一日蘋果頭版廣告預告⋯⋯請市民寫信給美國總統副總統國務卿和議員等,當天將這些人的郵寄地址印在我們的蘋果日報和網上新聞中。」

張解釋,當時人大宣布將訂立《國安法》,黎吩咐他推出「蘋果日報一人一信救香港」行動,呼籲港人寫信予美國高官,又吩咐要隨報附送信封,「想美國總統、副總統、高官出聲救香港」、「黎生想透過宣傳campaign,想佢哋出手救救香港,請佢哋出手干預呢樣嘢。」張指,當中「出手」意思為制裁等,針對中共向香港訂立《國安法》「sanction 中國有關嘅人。」

黎撰寫25週年特刊感言提「外國勢力萬歲」  認為可保護香港 

控方另展示2020年5月17日黎與張之間的WhatsApp訊息,黎向張發送一篇初稿,內容提及蘋果25週年感言,黎希望張給予意見。張指,當時是《蘋果》25 週年,向公眾發售一本特刊,黎獲邀撰寫的文章會放在最前,特刊內亦有很多《蘋果》相片和前主管訪問。黎的文章當中一段提到「中共是理直氣壯的,不過他們說謊也是理直氣壯的,總之他們永遠是對的就是了。對,我們沒有外國勢力,現在卻非外國勢力不可!越多外國人,政治和政治人物支持我們,越多外國輿論支持和外交關注,我們越能保住法治和自由,外國勢力萬歲!」

張稱,黎的意思是若多人訂閱《蘋果》英文版,「中共搞《蘋果》會得到好多外國制裁」,又指若外國政治人物、政府官員訂閱《蘋果》,對《蘋果》是「一個重大嘅政治保護」,因如果外國政治人物、政治官員為香港發聲,越支持香港,對香港自由同法治是很重要,對香港是一種保護。

馮偉光及楊清奇為《蘋果》寫社論 立場一致批評中共 

控方展示2020年4月17日張與黎之間的WhatsApp對話訊息,張對黎稱「現在盧峯(馮偉光筆名)寫週一及週四、李平(楊清奇筆名)寫週二、五、六。」。控方問及,為何會安排盧峯及李平撰寫社論?張指,馮偉光為前主筆,他在《蘋果》創刊不久後已加入,撰寫社論直至 2013至14年,隨後楊清奇在黎同意下升為主筆。 張指,李平主力撰寫政治及中共相關的內容,盧峯則寫政治內容較多,偶然關於財經;而二人的立場政治上「一定係民主自由、人權嗰方面,如果寫中共政治,通常係批評共產黨同中共立場。」

黎指顔純鈎反共文章寫得好 邀他為《蘋果》撰稿 

庭上再展示,另一則於2020年4月9日黎傳送給張的WhatsApp 訊息,內容提及 :「劍虹,你認識顏純鈎嗎?他文章寫得真好,我想和他見見面。」張回應「老闆,我不認識。我問一下有誰認識,看能否約到。」黎回覆指,「他是董橋老友」。

張在控方問及時稱,他不認識顏,但早前提及撰寫社評的「方圓」正是顏純鈎。而黎告知張,認為顏的文章「寫得好好,想搵佢幫手寫稿,睇下點聯絡到佢」,後張透過專欄作家李碧華與顏聯絡,轉達黎希望他為《蘋果》副刊寫稿,每周寫1至3篇,而顏爽快答應及接受,張向黎匯報,黎感開心。張指,黎認為顏「熟悉共產黨,佢呢啲反共文章、寫批評政府文章寫得好好。」

張指黎「瞓身」支持反修例運動,參與遊行也行頭位。(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張指黎「瞓身」支持反修例運動,參與遊行也行頭位。(資料圖片)(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黎指示反修例要有深入調查報道 

控方又展示,黎在2019年10月向張傳送WhatsApp訊息,內容指:「劍虹,今朝看台蘋深感你咋晚說話是對的。台蘋雜誌化有其形而無其實。做的新聞專題和專訪都不夠深入,要在加強調查,探討和分析做好,及將文章寫好和標題搶眼,才能以後吸引讀者參與做會員」,張回覆:「老闆,收到。會努力加強內容深度」。

張指,黎要求台灣《蘋果》加強在台灣的總統選舉採訪工作,「黎生想做得比較深入,多啲調查報道」,又提到「嗰時蔡英文同國民黨韓國瑜爭得好犀利」,但遭法官杜麗冰質疑與本案有何關連。 張又指,黎一直吩咐香港《蘋果》需要深入調查報道,包括反修例運動,又指香港沒有專人負責報道台灣總統選舉,需依賴台灣《蘋果》的報道。

張指從沒有不遵從黎的編採指示 

控方又問及,張如何確保《蘋果》刊登文章符合黎智英編採指示。張指,他理解黎智英的指示後,會與同事溝通,而編採部管理層亦會在飯盒會一起聽黎智英的指示,張指記憶中,他從來沒有不遵從黎的編採指示,亦不可拒絕。 控方一度問起,黎曾否給予台灣《蘋果》編採指示,但遭法官李運騰打斷,質疑與本案相關性。控方解釋,在某些情況,台灣和香港《蘋果》刊登過相同文章。法官杜麗冰指,控方所指情況可能是台灣《蘋果》刊登文章後,香港《蘋果》亦轉載。法官最終建議控方收窄問題範圍。

特朗普2019年11月簽署《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

張劍虹今穿上深藍色羽絨外套出庭。控方續就2019年下半年的《蘋果》編採政策向張提問。張忘記黎智英是在哪一個「飯盒會」提出《蘋果》的編採政策,但認為黎在2019年7月與美國官員會晤後,談及制裁的次數愈來愈多,而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19年11月簽署 《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美國又表明不會向香港警方提供槍械彈藥。張指,黎當時認為「依啲好嘅」,「贊成依啲制裁」,「覺得特朗普真係做嘢,唔係得個講字」。

張指黎瞓身支持抗爭運動 

張早前作供提及,2019 年下半年《蘋果》整個港聞組「差唔多全情投入做呢個運動」,張今續指,當時差不多每天都有關於此運動的新聞,而黎亦「好瞓身支持成個抗爭運動」、「每個遊行黎生自己都會去參與,會去行頭呀、揸埋旗」,故全公司全港聞組都好投入做相關新聞。

今早張劍虹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張劍虹囚車到庭。 (巴士的報記者攝)

控方又問到,如黎未能出席「飯盒會」,會由誰主持。張稱一般會改期,但黎在2019年10月曾離港,並吩咐張主持「飯盒會」。雖然張劍虹不記得黎智英會否在開會前給予指示,但如會後有同事提出疑問或意見等,張會向黎智英匯報。

今早仍有不少人冒寒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今早仍有不少人冒寒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代表黎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在缺席多日聆訊後今「回歸」。而今早仍有不少人冒寒排隊輪候進入公眾席旁聽。黎今日穿著皮褸白褲,因應天寒亦有添衣,其家人亦如常到庭聽審。

黎智英妻及子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妻及子女續到庭聽審。(巴士的報記者攝)

上周五(19日)第十三天聆訊中,張劍虹作供指,黎智英指示張訪問銅鑼灣書店店長林榮基及前港督彭定康,並作頭版報道呼籲市民上街,以催谷2019年的428反修例遊行;黎又同意將部分《蘋果》訂閱收入捐予民陣基金;黎於2019年7月與美國時任副總統彭斯、國務卿蓬佩奧等會面後感雀躍,《蘋果》編採政策變得偏激,要求報道「暴力、激進啲場面」時表達同情﹐又指黎提及示威、抗爭,以及要求制裁中港官員。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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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到羈留所探訪陳梓華 以電腦錄取口供

2024年05月17日 18:10 最後更新:18:10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5月17日進行第七十八日聆訊。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續出庭作供,指他於2022年11月9日及10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並由其下屬替陳錄取了共6頁的口供。辯方提出,警方探訪從犯證人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庭質疑辯方在盤問張劍虹及陳梓華時,只「提問」,並無「指出」等字眼。辯方申請暫停盤問黎國勇,案件押後至5月20日(周一)續審。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載着黎智英的囚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續盤問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黎早前提到在2022年8月11日至11月9日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14次,與陳梓華會面約670分鐘。

辯方展示黎國勇的記事冊,當中顯示黎在2022年11月9日早上10時前往羈留所,下午4時至5時15分探訪陳梓華。黎國勇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0時,與下屬再度前往羈留所探訪陳梓華。記事冊寫他們在下午3時50分到達,辯方質疑黎為何需用5小時才到達羈留所,黎解釋他在下午3時50分已身處羈留所。

黎國勇指下屬替陳梓華錄取了共6頁紙口供 

辯方再展示調查報告,提到黎在2022年11月9日下午4時05分至5時1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1號會見室與陳會面,期間提及陳梓華生活近況,並作風險評估。黎在2022年11月10日早上11時至下午3時45分,與下屬到羈留所會見室與陳會面,並由其下屬向陳錄取共6頁的口供。

黎國勇稱,當日他與其下屬受指派向陳梓華錄取口供,兩人到會議室後,其下屬向陳梓華錄取口供時以電腦記錄,陳梓華有在口供紙簽署。

辯方表示,控辯雙方經討論及協商後,決定暫停盤問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要求案件押後至5月20日(下周一),以讓辯方重新考慮盤問方向。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辯方律師團隊。 巴士的報記者攝

法庭質疑辯方盤問證人時只「提問」非「指出」

辯方另指,早前黎國勇的供詞提到他在2021年11月11日到荔枝角收押所探望張劍虹,現時控方正向懲教署職員索取有關紀錄。法官質疑,辯方為何需要有關紀錄,辯方於陳梓華出庭作供時已指出警方探訪期間曾經談論證供,當時陳已否認。

辯方稱,他們欲指出警方探訪張劍虹及陳梓華時,不斷說服他們成為控方證人。惟法官質疑,辯方早前在盤問兩人時,並無提出指導(coaching )、捏造 (fabrication) 及排練(rehearsing)證供等字眼。辯方指,曾提出「游說(persuade)」等字眼。惟法庭指,辯方當時只是「提問」,沒有「指出」。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黎智英的妻女續到庭旁聽。 巴士的報記者攝

在第七十七日聆訊中,就辯方申請重召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就《蘋果》工作平台Slack上的「飯盒會」會議紀錄接受盤問, 三名法官經考慮後,否決辯方申請,認為黎一方在本案開審前已有機會取得Slack平台紀錄,且黎本身亦是Slack用戶及相關群組成員,不可能對Slack不知情,且開審前辯方已有長達2年多作準備,理應可更早取得Slack相關紀錄,法官認為若容許辯方重召張劍虹出庭作供,將不符合司法公正原則;另證人國安處偵緝警署警長黎國勇承認把判詞交給張劍虹後,與其聊天談及「獄中日常」,但否認逾3小時會面是要游說對方做控方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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