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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方爭議警員拘捕前無警誡 17歲男生涉藏摺刀及小刀被控管武罪

政事

 辯方爭議警員拘捕前無警誡  17歲男生涉藏摺刀及小刀被控管武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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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方爭議警員拘捕前無警誡 17歲男生涉藏摺刀及小刀被控管武罪

2022年01月17日 14:09 最後更新:14:20

17歲中學男生今年7月在荃灣梨木樹(二)邨被警員截查時被搜到摺刀及小刀,被控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負責拘捕的警員供稱,被告被截查時稱曾到區域法院旁聽手足的反修例案。辯方爭議警員拘捕被告前沒有作警誡,被告亦沒有說過相關內容。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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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員25101邱華威(音譯)供稱,當日與同僚在梨木樹邨巡邏,見到被告原往葵樹樓方向走,突然「擰側咗」,覺可疑遂上前截查他。邱在被告的銀包內搜到一把摺刀及一張卡片刀,查問下被告稱他是學生,兩把刀購自深水埗用來𠝹包裝,當天曾去區域法院聽反修例案手足上庭答辯。邱隨即拘捕被告,被告表示「冇嘢講」,其後被帶返荃灣警署。邱指沒有誘使或威脅被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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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盤問下稱,他在現場有警誡被告,但忘了在口供紙及紀事冊紀錄施行警誡一事,亦忘記被告是否有在閱畢羈留人士通知書曾要求致電母親。他否認沒有警誡被告,亦不同意被告沒有提及過「手足」、「反修例」和「答辯」的字眼,否認曾問被告物品是否與社運有關。他亦不知被告住葵樹樓。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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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劉智曦被指在2021年7月23日在梨木樹(二)邨松樹樓地下外的公眾地方,攜有一把小刀及一把摺刀。

證人警員邱華威。

證人警員邱華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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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咬甩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判囚14年半 52歲被告上訴得直獲減刑半年

2024年05月08日 10:35 最後更新:11:00

男子陳真於2019年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左耳,原本被判監14年半,陳真不服,提出刑期上訴。上訴庭裁定他上訴得直,刑期減至14年。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圖片來源:星島日報)

案發在2019年11月初,52歲、患有復發性抑鬱症的陳真,在太古城中心外咬甩時任區議員趙家賢的左耳,又劏肚傷人並對人拳打腳踢,較早前被裁定蓄意傷人及普通襲擊等4罪罪成,判監14年半。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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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庭法官彭偉昌頒下判詞,裁定陳真上訴得直,刑期下調半年,即判囚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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