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港人之一的港大生郭子麟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4名被告,分別涉嫌參與理大暴動及通過動議,悼念7.1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2案今午同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交代經認罪協商,郭子麟擬承認暴動罪,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將交由法庭存檔,訂於4月4日同案開審日正式答辯,期間續還柙候審。而評議會4名被告則押後至3月24日下午再訊,以待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4人續准保釋,並獲准修訂部份保釋條件,包括晚12朝6宵禁令及擔保人等。
杜林丞亨
張敬生
首案中19歲港大生郭子麟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管有一把鉗,意圖用作非法用途;於翌日在無任何合理辯解下於公眾地方管有一支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即一支鐳射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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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之一的港大生郭子麟及港大學生會評議會4名被告,分別涉嫌參與理大暴動及通過動議,悼念7.1銅鑼灣刺警案疑兇梁健輝,2案今午同於區域法院提訊。辯方交代經認罪協商,郭子麟擬承認暴動罪,而管有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將交由法庭存檔,訂於4月4日同案開審日正式答辯,期間續還柙候審。而評議會4名被告則押後至3月24日下午再訊,以待索取檢控文件及法律意見,期間4人續准保釋,並獲准修訂部份保釋條件,包括晚12朝6宵禁令及擔保人等。
首案中19歲港大生郭子麟被控於或約於2019年11月18日在窩打老道至咸美頓街之間的彌敦道一帶,與其他人參與暴動;以及管有一把鉗,意圖用作非法用途;於翌日在無任何合理辯解下於公眾地方管有一支可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即一支鐳射筆。
次案4名被告依次為19歲張敬生、20歲郭永皓、18歲杜林丞亨及19歲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中,4人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郭永皓
容頌禧
次案4名被告依次為19歲張敬生、20歲郭永皓、18歲杜林丞亨及19歲容頌禧,同被控於2021年7月7日,在香港宣揚恐怖主義;交替控罪中,4人被控於同日在香港非法煽惑他人意圖使香港警務處的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該(該等)警務人員。
左起:被告杜林丞亨、張敬生、郭永皓及容頌禧。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