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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記者警署外拾彈殼囚3個月 曾涉製爆炸品案

政事

網媒記者警署外拾彈殼囚3個月 曾涉製爆炸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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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媒記者警署外拾彈殼囚3個月 曾涉製爆炸品案

2022年01月20日 16:57 最後更新:17:48

2019年8月5日凌晨,大批示威人士包圍觀塘警署,一名自稱網媒記者的男子在現場拾獲並袋起2枚經已使用的海綿彈彈殼,被控一項無牌管有彈藥罪。他否認控罪受審,今天在觀塘裁判法院被判入獄3個月。裁判官鍾明新判刑時指,被告過往有2項同類型的定罪紀錄,獲釋不久後再涉本案,單是罰款不能反映案情嚴重性,法庭須判處阻嚇性刑罰。鍾官又指,被告沒有真誠悔意,判以社會服務令並不適合。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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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上透露,被告涉及2015年西貢壕涌製爆炸品案及同年「光復元朗」反水貨客示威上,攜有一支辣椒油噴劑,分別因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和在公眾地方攻擊性武器,被判囚2年10個月和6個月,本案案發時他已服畢所有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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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方求情時指,被告出於無知犯案,沒有想清楚事情後果,又指彈殼已不能使用,可造成的傷害有限。案情指,案發當日有非法集結,被告身穿反光衣到場,警方及後在截停搜查期間從他身上搜出涉案海綿彈殼。被告在警誡下稱:「我無參與非法集結,2粒彈殼係執返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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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鄭偉成(35歲,現職地盤工人)被控於2019年8月5日,在香港九龍觀塘將軍澳道與鯉魚門道交界無牌管有彈藥,即兩粒已使用的海綿子彈彈殼。

鄭偉成曾涉2015年西貢壕涌製爆炸品案。資料圖片

鄭偉成曾涉2015年西貢壕涌製爆炸品案。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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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校教師私人賬戶發布仇警帖文裁定行為不當 司法覆核勝訴獲撤銷革職決定

2024年04月26日 23:59 最後更新:04月27日 00:55

一名官立中學前女教師,被指在2019年反修例期間,在社交網頁私人帳戶多次發表涉及警方的言論,被裁定行為不當,公務員事務局去年7月將她革職,褫奪退休福利。她司法覆核獲判勝訴,獲撤銷革職的決定。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法官高浩文在判詞表示,考慮到申請人執教25年來,沒有任何不當行為的紀錄,但就被剝奪長時間累積下來的退休福利,以申請人的年紀,已很難再就職。法官亦提到,無證據顯示涉案帖文影響校內教學及學生。

法官認為,將申請人革職是過份壓迫及不合理,又指當局未能說明為何革職是唯一的合適處分,認為強制退休或其他懲處都應被列入考慮之中,法官認為局方的決定涉及法律上的錯誤。

公務員事務局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又說會研究法庭的判詞,並會徵詢法律意見,研究適當的跟進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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