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涉嫌虐兒案,再多兩名院舍女職員被捕,至今累計有18人被捕。
警方說,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在黃大仙及沙田拘捕多兩名分別56歲及46歲院舍女職員,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指,案件現時共涉及33名兒童,全部送院檢查,不排除將會再有拘捕行動。
香港電台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涉嫌虐兒案,再多兩名院舍女職員被捕,至今累計有18人被捕。
警方說,西九龍總區重案組跟進調查,在黃大仙及沙田拘捕多兩名分別56歲及46歲院舍女職員,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她們現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指,案件現時共涉及33名兒童,全部送院檢查,不排除將會再有拘捕行動。
海關偵破一宗案件,涉及一間在貴金屬及寶石交易商監管制度下,並非B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進行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貴重產品的現金交易,一名41歲公司董事正協助調查。
海關人員今日調查時發現一間在制度下已成為A類註冊人的本地鐘錶公司,在業務過程中進行了數宗總額為12萬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根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任何人如有意在香港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在業務過程中在香港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交易,均須向海關關長註冊。
除B類註冊人以外,任何人均不得在經營貴金屬及寶石業務過程中,進行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任何並非B類註冊人的交易商,若聲稱為B類註冊人、聲稱獲授權進行;或進行任何總額為12萬或以上港元的現金交易,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罰款港幣10萬元及監禁6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