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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向國安處遞交資料 法官排期於4月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

政事

支聯會拒向國安處遞交資料  法官排期於4月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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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向國安處遞交資料 法官排期於4月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

2022年01月25日 13:57 最後更新:14:09

已解散的支聯會涉因拒絕按國安處要求遞交資料,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常委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進行第2次預審。控方提出以公眾利益為由,拒絕向辯方披露部分資料。署理總裁判官、國安法指定法官羅德泉排期於4月6及7日作公眾利益事宜提訊,屆時將討論及裁斷控方能否以公眾利益為由不披露資料。各被告續准保釋候訊,鄒因另案繼續服刑。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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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代表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表示,將申請公眾利益豁免披露部分資料予辯方,並指已將不涉及公眾利益事宜的文件交予辯方。鄒表示,至今仍不知道控方的指控為甚麼,例如指控他們作為誰的代理人,無法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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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另表示,警方由支聯會的六四紀念館及葵涌貨倉搜到的證物多達30000頁,需時翻譯。羅官指示控方為鄒製訂一份可以送到獄中的文件,並讓各被告閱覽30000頁文件,以決定哪些部分需要翻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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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文件A406A)附表5第3(1)(b)條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被告梁錦威去年12月認罪,判囚3個月。

副主席鄒幸彤(左二)及4名常委被控。資料圖片

副主席鄒幸彤(左二)及4名常委被控。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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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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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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