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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集結脫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獲批排11.22訊

政事

鄒幸彤煽惑集結脫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獲批排11.22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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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煽惑集結脫罪 律政司申上訴至終院獲批排11.22訊

2023年06月08日 10:24 最後更新:10:24

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前年被指撰文呼籲市民參加未經批准的六四集會,因而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她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判囚15個月,但她去年尾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律政司不服上訴裁決,8日向終審法院申請上訴許可。終審法院上訴委員會接納是次上訴所涉及的問題具有重大廣泛的或關乎公眾的重要性,批准上訴許可,上訴聆訊排期在11月22日進行。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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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訴人為律政司,由副刑事檢控專員譚耀豪資深大律師代表。答辯人為鄒幸彤,由彭耀鴻資深大律師。案件由終院常任法官李義、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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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就終極上訴提出了兩條法律問題,(一)對於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被告可否在抗辯時爭議警方所發出《禁止公眾集會通知》的合法性,而該禁止令亦由公眾集會及遊行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並確認禁止令;(二)如被告可爭議集會禁止令的合法性作抗辯,法院應採取什麼正確方法去考慮有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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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早前煽惑集結脫罪 。

鄒幸彤早前煽惑集結脫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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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幸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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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散支聯會未向警提交資料案 鄒幸彤等3人申上訴終院被拒

2024年04月17日 16:18 最後更新:22:33

已解散的支聯會未有向警方國安處提交資料案,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等3人,向高等法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被駁回。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高等法院。 資料圖片

法官黎婉姫認為,本案沒重大而廣泛的法律觀點,申請人並無合理爭辯,因此駁回相關申請。

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徐漢光,於2021年沒有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判囚4個半月。3人早前上訴被駁回,之後提出上訴至終審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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